宁乡开展大气污染集中整治 15家企业被依法断电停产
17.12.2014 13:48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为切实完成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宁乡县按照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对相关违法企业分步实施淘汰、关闭、整治行动。近期淘汰所有水泥立窑及粉磨站,关闭胜明纸厂,整治煤炭坝、喻家坳、双凫铺辖区内的石灰窑、采石碎石场;远期整治、规范全县石灰窑、采石碎石场,完成天宁热电周边拆迁和脱硫治理,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水泥立窑的淘汰退出。
此次行动主要是对煤炭坝、喻家坳、双凫铺3个乡镇的石灰窑、采石碎石场进行集中整治。在整治行动现场,执法人员对企业逐一查验采矿、工商等证照,查验环评手续,勘验污染防治设施,向企业主告知整治要求,对非法企业依法进行断电停产。执法人员同时宣讲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企业按照整治要求做好环评手续的办理、污染防治设施的配套建设,告之在限期内拒不整改的将面临关闭拆除。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完成了龙庆、宏广、胜文、星洞、九如塘、腾胜、涌泉山、高仑坡等9家采石场和神武、鑫辉、磊鑫、自力、宏瑞等6家石灰厂的断电停产。
宁乡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未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企业,即将实施的新《保护法》不再有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他表示,办企业发展经济固然重要,而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状况更应引起广大企业主的重视。企业主应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经营企业。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17.12.2014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