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启动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

28.04.2015  19:22
  • 农村法庭10名法官向国旗进行宣誓
  • 会议现场
  •   湖南法院网讯  4月24日下午, 宁乡县人民法院召开农村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开启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帅带领经过严格审查、择优选拔的农村法庭10名法官向国旗进行了宣誓,彰显作为案件主审法官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其后,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谢细珍宣布了农村法庭人员调整方案,其他各院领导分别组织领学《宁乡县人民法院关于在农村法庭开展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宁乡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审判职权配置规定(试行)》、《宁乡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法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宁乡县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实施细则》等农村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改革的各项配套制度。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敬阳对农村法庭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提出法官要敬畏审判权、用好审判权、忠于法律的殷切希望。农村法庭庭长代表谭瑛、林利先后发言表示将带领全庭成员认真学习农村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改革的各项配套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做一名最寂寞和最清廉的法官。主审法官代表胡昶宇、文彬也先后发言表示将不负众望、肩担审判重任,勇往直前。

      对各位农村法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张帅要求:

      一勇于肩负历史重担。司法体制改革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宁乡法院有望成为湖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在正式启动综合改革之前,先在农村法庭试点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就是要勇敢实践、积极探索,希望各位农村法庭的主审法官审慎用好手中的判断权、裁量权,为宁乡法院及至今后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积累宝贵经验,打下坚实基础。

      二勇于完成改革重任。司法体制改革是历史的必然趋势,既然宁乡法院农村法庭已经站立在潮头,各位法官就应当勇于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不断提高自身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及化解矛盾的能力,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

      三勇于履行办案重责。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种社会矛盾都集中到了法院,案件数量年年猛增,法官办案压力剧增,开展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既是为法官减轻各项行政性事务和程序性事务的有力举措,也是对法官认真履职,办好案,办精品案的一种敦促,希望各位农村法庭法官进一步强化办案责任意识,规范办案行为,公正廉洁司法,确保实现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罗文主持,宁乡法院全体院领导、五个农村法庭庭长、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了会议。 来源:宁乡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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