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检察院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4.03.2016  19:23

  

  3月10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一行到宁乡县检察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并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就改革中的部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促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县领导谭小平、周辉、刘平、彭韬参加会议。

  2015年4月,宁乡检察院作为长沙地区唯一基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五家试点“四项改革”单位之一。作为“先行者”,宁乡检察院将完成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有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行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等内容。为了能为全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检察改革经验,宁乡检察院先行先试,统一了全院干警思想,完成人、财、物摸底分析,认真做好资产清查,草拟司改试点实施方案等工作。下一阶段,该院将继续稳妥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改革等任务,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改革工作。

  

  在认真听取宁乡检察院改革工作相关情况后,卢乐云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今后将加强与宁乡检察院联系,助力解决宁乡检察院在改革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同时他建议成立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以谭小平书记为组长,县长周辉为第一副组长,县纪委、县政法委、县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社局为成员的宁乡检察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力争在全省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司法体制改革经验。

  为了确保在县委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顺利推进和如期完成宁乡县检察院的司法改革工作。卢检还提出:建立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决策机制。这个决策机制,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听取并掌握宁乡县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改革的情况汇报,既包括上一级的部署,也包括宁乡县检察院的推进情况;二是审查批准宁乡县检察院司法改革的整体方案和有关制度,如宁乡县检察院人员的分类管理,包括员额制形成办法等等;三是研究确定宁乡县检察院改革中的各项职责分解,并构建分解后职责落实的督办机制;四是审查提出向市委、市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的问题及其解决意见,如刚才提出的内设机构定级问题;五是按照中央和省委深改领导小组的部署,对宁乡县检察院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制度进行总体把关。同时,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就领导小组如何完成决策,决策机制有限运行,建立一个领导小组的会议制度或者工作制度。卢检最后指出,全省各地包括没有确定司改的单位,当地党委对试点的积极性非常高,请县委高度重视,知责明责,守责尽责,抓好落实。

  

  会上,县委书记谭小平表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省委和市委多次强调要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要求和正确方向,全力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宁乡检察院为宁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在宁乡加大实力园区、新型城镇和美丽乡村“三大建设”方面作出重要贡献,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为宁乡检察院成为司法改革试点单位打下良好根基。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宁乡检察院前期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县有基础、有决心、有信心完成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今后,我县也将以敢于担当的态度,全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按省检察院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同时,谭书记进一步表示,为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他希望,省、市检察院能加强对宁乡试点工作高位、精准指导,助力此次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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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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