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10·12”杀人案 3名涉案人员11月4日被批捕

10.11.2016  08:34

  星辰在线11月10日讯(长沙晚报 通讯员 彭艳 记者 黎铁桥)记者昨日从宁乡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1月4日,宁乡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霞决定逮捕,依法以涉嫌窝藏罪对高某、周某明决定逮捕。

  2016年10月12日,犯罪嫌疑人姜某霞因不满邻居文某英在其菜地里装摄像头,在拆除摄像设备过程中与被害人文某英及其女儿姜利某、姜满某发生争执。后犯罪嫌疑人姜某霞用管杀刀将三人捅伤,其中姜利某被当场捅死。犯罪嫌疑人姜某霞逃离现场,后联系上高某、周某明,两人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姜某霞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为其提供食物、衣服、手机卡、交通工具等帮助,设法帮助姜某霞逃跑。2016年10月24日,高某在接应姜某霞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