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将在湖南全面落地 产假增至158天

30.03.2016  11:41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符合条件可生育第三孩、女方产假拟增加至158天……我省人口与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意味着——

   全面两孩”政策

  即将在我省全面落地

  湖南日报记者 刘文韬

  3月2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分组审议。这意味着,备受社会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即将在我省全面落地。

  与原条例相比,修正案草案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奖励保障措施和调整完善法律责任等。

   亮点一:

  拟明确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需具备的条件

  修正案草案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将原生育两孩的审批调整为生育第三孩的审批,并规定了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需具备的3种条件: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1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1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修正案草案还进一步明确,上述所称的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亮点二:

  女方拟可享受产假158天,男方拟享受护理假15天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女方产假能休多少天、男方护理假时间有无变化等问题,是大家所关注的。修正案草案对此也进行了调整。

  修正案草案拟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健介绍,之所以拟作此调整,主要有3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合法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等待遇;二是落实国家卫计委提出的关于各省修改条例不得降低原有假期待遇的要求,并参考了原条例中关于晚育增加产假30天、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增加产假30天和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三是为了方便母亲哺乳婴儿,并充分考虑了社会上普遍要求增加产假、护理假的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