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学校课外劳动时间占劳动课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

04.11.2021  20:41

  记者11月3日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学校课外劳动时间占劳动课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

  意见分学段优化了课程设置,对不同学校的劳动教育时长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意见明确,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必修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要将劳动教育全面融入公共基础课程,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围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开设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也可明确主要依托的课程,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意见要求,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的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开足开好劳动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根据学生身体发育情况,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以体力劳动为主,课外劳动时间占劳动课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

  意见要求全面客观记录学生各阶段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有效。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