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123”工作法 做实司法为民文章

18.09.2016  19:07

    近年来,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娄度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在做实“司法为民”文章上狠下功夫,充分运用“123”工作方法开展司法服务,打开“司法为民”新篇章。

      “1”:提供一站式服务

  早在2012年,娄星法院就投入40余万元将原来的立案大厅改造为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开辟导诉台、立案窗口、信访接待室、院长接待处、当事人休息区、诉讼费缴纳专窗、打字复印专区,还设置了律师值班席位和律师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室,为律师参与化解矛盾准备了必要的工作场所。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就可办理立案登记、先行调解、诉前保全、司法救助、材料收转、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一体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切实为当事人打造了一个优质、有序、高效的诉讼环境。诉讼服务中心自建成以来,每年接待群众9000余人次, 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服务5000余人次,安排约见法官1000人次,办理来信来访、接转材料3000人次。

      “2”:用好两个延伸机制

    娄星法院在不断完善诉讼中心服务的同时,还充分利用诉前化解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向前、向外延伸,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向前延伸。针对法院不宜受理或不宜过早受理的而适合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一些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敏感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政府途径解决。特别是随着娄底民间金融风险的集中爆发,涉企业的民间融资纠纷急剧增加,对这些将会引发连锁反应的民间融资纠纷,娄星法院的工作人员在诉前就进行正确引导,总是耐心细致地做好债权人的工作,告知他们的利弊得失,使他们相信政府、依靠政府,最终实现双赢的结果。仅2015年一年的时间,娄星法院在诉前就成功引导近5000件案件通过政府途径去解决。

    向外延伸。娄星法院运用诉调对接机制,依托辖区内的4个人民法庭,与辖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建立紧密联系机制,对一些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健康权等常见的基层矛盾纠纷,都在第一时间与联系村、社区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委托他们进行先行调解,就近、就地化解纠纷,效果很好,辖区内的各个法庭有10%以上的案件都是通过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

      “3”:构建三个新平台

    建成联合调解中心。在市、区两级政法委的全力支持下,娄星法院与娄星区司法局联合挂牌成立了娄星区联合调解委员会驻区人民法院调解室,让一些法律事实简单清楚、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在人民调解室先行调解。该调解室自2014年10月正式运行以来,共受理的案件445件,调解成功173件,调解成功的案件涉案标的额近1亿元,而对成功调解的纠纷,娄星法院在引导当事人走诉前调解程序时就明确告知可以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且在进行司法确认时可以做到无缝对接,随案随办,彻底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既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他们的诉讼成本。

    建成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娄星法院加强与行政部门的衔接,在交通大队设立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并走出一条“专业调解、综合调解、诉调对接”的新路径。该交通事故调解室自2015年6月挂牌成立以来,当年即受理案件560件,调解成功552件,成功率达98.6%。2016年1月至8月,成功调解案件836件,平均每月调解成功超过100件,成功做到了“矛盾不出中心,群众省心省力”,真正提高了办事效率。

    建成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作为热线值班人员,城区各律师事务所也轮流安排律师值班,这是自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娄星法院启动的又一司法利民举措。热线开通后,可以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立案、诉讼费标准等程序性、事务性诉讼信息咨询服务,可以畅通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沟通渠道,还可以为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相应案件的流程信息,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自2016年6月热线开通以来,已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问询100余人次。

来源: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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