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核减城市低保对象实施精准保障

27.07.2016  04:04

  日前,记者从娄星区民政局获悉,截至7月25日,全区城市低保对象从3月的10477户、19610人核减至8807户、16054人,保障水平从月人均256.2元提高至285.9元,有效实施精准保障。

  今年以来,娄星区民政局根据省里有关精神,结合全区城市低保工作实际,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规范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村(居)委会和办事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信息核查、银行打卡发放等一系列程序,规范了填报内容,对核对结果逐个调查核实,规定户主及成员申请理由,如患何重病、属何等级重残、丧失劳动能力与否、60岁以上老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等,对家庭主要劳动力不符合这上述内容且没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情况,视其自动放弃低保。

  娄星区民政局精准发力,避免有较多收入来源的人员逃避核查,纠正分户保、分类设档、新户年度申报、未登记红色档案等不规范操作,并实行补差救助和实行年检季审,建立了红色档案登记,同时做好专项救助衔接工作,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全区从4月开始保障标准城市由原来的355元提高至420元,农村由原来的165提高至220元。经过重新认定实行补差救助后,全区保障水平从月人均256.2元提高至285.9元,月人均提高了29.7元,城市特困供养人由原来的460元提高到现在的546元  ( 张长青  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