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质监局督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开展情况

29.06.2016  00:12

      为贯彻落实娄底市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质监部门在活动中的职能,增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6月20日至24日,娄底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定源,分管副局长李赛鸿,带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全市6个县市区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进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工作督查,在听取了各县市区局负责人关于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工作汇报后,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湖南博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新康燃气有限公司等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

      在检查过程中,邹定源一行深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各县市区局安全监察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排查,是否做到了“踏雪留印、抓铁有痕”,各使用单位在用特种设备是否严格做到“三落实”(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两有证”(特种设备使用证、作业人员上岗证),“一检验”(特种设备依法按期检验),“一预案”(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检查完毕后,邹定源同各企业负责人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各企业要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抓实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规程,将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生产过程每一部位、每一环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