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环委会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局长陈惠明赴各县市区督查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25.09.2017  22:01

9月12日至16日,娄底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陈惠明率市政府督查室、市环境保护局相关工作人员,相继赴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开展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督察湖南期间交办娄底市的245个信访件办结情况和我省整改工作方案交办娄底市的9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近年来省市多批交办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和“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及任务实施情况。

督察组一行先后现场查看了各县市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施工进展、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转、采石采砂和制砖行业整治代表性项目和禁养退养区养猪场退出情况,并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环保工作情况的汇报。

陈惠明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肯定了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和万宝新区认真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全面动员和积极开展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和后续整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和“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绩,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但是,个别地方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地方部门的重点环保问题整改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还有问题。

陈惠明指出:要敲响整改工作警钟,各县市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和年度重点环保任务落实,绝不能心存侥幸心理。要加强调度预警,对整改任务和重点环保项目实行一月一调度,工作进度滞后的要及时通报和督办,确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时限要求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相关企业整改和淘汰退出。要强化工作保障,继续保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以来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环保部门要整合内部资源,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