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五突出五到位”
一是突出组织领导,发动动员到位。2014年6月全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座谈会议后,该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各涉改部门联席会议,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谋划,提前布局。联合市编办、市人社局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到县市区政府、各级涉改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宣传、调研摸底,充分征求意见,对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请示、汇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娄底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制定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机构改革的工作重点、步骤、方法和要求,确保了机构改革工作有计划、有序稳妥推进。
二是突出改革重点,职能整合到位。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原则和要求,将原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部职责、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原商务部门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划转至同级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整合涉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相关职责、机构和工作力量,构建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和权责清晰、监管有力、执行顺畅、无缝衔接的运行体制。
三是突出优化配置,机构设置到位。该局严格按新“三定”方案的要求,确定了机构设置、职能配置、领导职数和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办公室、综合科、行政审批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等14个内设机构,设娄底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娄底市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娄底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等4个直属机构,同时,娄底城区实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体制,设立娄星分局和开发区分局,并按照“一乡一所”的原则设立14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
四是突出基层监管,人员调整到位。“三定”规定核定该局及所属单位人员编制为220名。至5月10日止,从市工商系统划转的44名、市质监系统划转的18名、市商务系统划转的10名、市卫生系统划转的4名、娄星区和经开区乡镇(街道)划转的15名以及分配安置14名退伍军人已全部到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心得到有效下移、基层力量配置得到有效加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基本建成。
五是突出能力建设,人员培训到位。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识假辨假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5月12日至21日该局举办了新划(调)入人员业务知识封闭式培训班,培训内容突出适应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党性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形势分析、法律法规知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业务知识等。授课人主要由各分管领导担任,还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市委讲师团、市检察院有关领导、专家开展了专题讲座,并进行了培训考试,实现了人员参训率、培训考试合格率两个100%。(来源:娄底市食药监局 邓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