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开展孙水河水源地下河游泳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08.08.2017  17:53

由于连日来的持续高温天气,使来孙水河游泳的人不断增多,既污染了饮用水源,又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针对此情况,娄底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指示,8月4日开始,由娄底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娄底日报、娄底电视台,娄底新闻网等相关单位和环保志愿者通过文明劝导、媒体曝光不文明行为等多种手段,联合开展孙水河水源地下河游泳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娄底市自来水厂的取水口位于富冲大桥上游100米处,因此,孙水河是广大市民生活饮用水水源,属于一级保护水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它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八十一条也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用实际行动来保护我们的母亲河,保护我们的饮用水源,保证我们能喝上干净的水,如不听劝导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