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妇联与市法院合力化解婚姻纠纷

17.04.2020  10:42

4月13日下午,娄底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芸,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彭祁一行来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对上诉人刘某某与被上诉人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的调解,在妇联干部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刘某某与王某某自幼相识,双方于1999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女儿刘某甲,现已成年,2016年生育刘某乙。2019年,王某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一审法院起诉离婚,诉讼中刘某某同意离婚,并以二女儿刘某乙非其亲生为由提起反诉。由于交集在“20多年婚姻生活中谁有过错、刘某某向其姐姐转账的50万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上,双方的矛盾一直非常尖锐。

考虑到本案系婚姻家庭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子女都因此受到一定的伤害,尤其是大女儿刘某甲,据当事人介绍,存在拒绝与家人交流、情绪不稳等状况,二女儿刘某乙又尚只有4岁,一旦处理不当,可能对其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为妥善处理本案,化解当事人内心的积怨,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邀请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芸及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彭祁参与调解。

对这场婚姻,你们心里都有一杆秤,重要的是将心比心”,两位妇联干部一上场就提出了双方转换立场、换位思考的意见,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随后,她们用各自不同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近2个小时的努力,两位妇联干部用真诚真情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融化了其内心怨恨的“坚冰”,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经济补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娄底市妇联作为妇女的“娘家”,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维权知识、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维权实效,积极与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加强部门联动,最大程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