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商务粮食局布置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03.08.2016  18:37
 


7月30日起,全市国有收储点全部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为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优化粮食市场环境,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和“转圈粮”、以陈顶新等问题的发生,娄底市商务粮食局专题研究早籼稻最低价粮收购的监督检查与综合执法工作,强调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监督检查责任,按照在地原则,市、县两级分级负责,市商务粮食局负责全市早籼稻最低价粮收购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做好中储粮、市国储库收购点的检查。各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收购点的检查。市局已将湖南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6年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粮监[2016]70号)转发各县,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娄底电视台、娄底日报播发稻谷最低价收购政策,收购流程,质量标准,公布全市收购点,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收购各环节的检查,开展空仓核验、质检器材、清杂设备、过磅结算、粮款支付等所有环节的检查。四是开展粮食流通执法,严肃查处违法案件。调动全市商务粮食执法力量,在早籼稻收购期间,侧重粮食流通执法,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无证收购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短斤缺两、操纵价格、压级压价、以陈顶新、“转圈粮”、“打白条”或不及时支付售粮款等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五是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注重发现粮食收购中的违法违纪线索,搞好涉粮案件移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四个共同”机制,与中储粮、农发行保存密切联系,互报工作进度,互通检查信息,共同维护好收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