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娄底地税“四统一”落实纳税服务规范

06.11.2014  13:06

今年来,娄底市局认真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要求,切实规范纳税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召集征管、税政及分局代表举办座谈会,严格按照总局下发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要求,全面落实基本规范,达到升级规范条件的执行升级规范。各业务部门严格以该服务规范为蓝本,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是统一办税原则。服务规范明确规定由办税服务厅受理的涉税事项,一律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其他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坚决落实总局“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要求。

三是统一涉税流程、涉税资料、办理时限。通过上半年的调研和试点,结合总局服务规范内容,市局印发了《娄底市地税系统涉税(费)服务内部流转办法》,综合收纳6大类24大项涉税业务。其中,即时办结75小项(升级规范6项),审批类办理时限全部按规定时间提速50%,其余各类限时办结时间提速55%。

四是统一“一窗式”服务模式。年初工作计划中,将“一窗式”服务模式纳入县市区局绩效考核内容,打破原有分业务窗口服务模式。目前全市7个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窗式”服务,提升了服务质效,为全面落实县级服务规范打下了良好基础。

 

娄底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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