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叫停土地征收“暗补”行为

26.03.2015  19:28

  3月20日,娄底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娄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娄底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不能将“奖励”固化为“补偿标准”,更不能违规操作或“暗补”。

该市进一步规范征收程序,坚持“政府主导、民主决策,规划引领、净地供应,阳光操作、标准统一”的原则,明确统一补偿、补助与奖励标准,明确房屋征收补偿奖励的条件与期限,不能将“奖励”固化为“征拆补偿标准”,更不能违规操作或“暗补”。同时,坚持安置工作先行,加强安置房源储备与建设。城中村改造由政府成立的国有全资或控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必须做到先安置后改造。

(娄底市局    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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