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全力推进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出台

27.07.2016  16:34

  7月26日,娄底召开2016年地方立法工作部署会议,就贯彻落实市委批准的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进行动员,部署《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春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纯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有胜,副市长刘益丈,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跃进出席会议。

  会议对立法计划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成立了立法协调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法规制度进度安排表,明确各环节各阶段负责人。会议明确调研起草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9月上旬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争取年底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今年确定的四个立法调研项目,拟于10月底前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择优纳入下一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

  易春阳强调,要明确地方立法的重大意义,这是娄底民主法制迈上新台阶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要高度统一思想,转变思维方式,逐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娄底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要把握好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社会各方积极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第一部立法要开好局,要符合实际,充分听取乡镇、村及群众的意见;立法之后,人大要加大督查力度,跟踪好,充分发挥立法的作用。

  周纯良指出,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娄底获得地方立法权的第一年,这对推进娄底民主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清发展趋势,强化法制思维,深刻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人大主导,科学民主立法,确保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保质保量、如期高效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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