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0.08.2016  02:0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8日至4月8日,省委巡视第二组对湖南省农业委员会进行了巡视。5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看高看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第一要务来抓

(一)迅速部署,务求实效。 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农委刘宗林主任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主持会议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会议调度整改工作、召集相关人员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听取相关案件的办理情况,为我委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省农委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和调度会,全面安排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刘宗林主任为组长、10位委领导为副组长、16位处室、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细化为48个具体问题,建立了“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点、到事、到人、到时,逐一整改。各分管领导明确职责、履行职能、抓总调度、逐一击破。各牵头单位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149条,采取查办、督办、交办和督查等方式,全力抓细抓小抓实,务求实效。

(二)实事求是,立行立改。 坚持把问题摆到桌面,采取有力措施,实行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的疑难问题。各责任单位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了解核实,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扎扎实实加以整改。已经查明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健全制度,巩固成果;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坚决予以纠正;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追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进行立案查处;对一些宏观的、不太具体的问题,提出刚性要求,长期坚持、综合施治;对在短期内难以见到明显成效的,进一步深挖细照,紧抓不放,持续发力进行整改。4月份以来,完成了巡视组移交的5件问题线索及14件信访件查办工作,督查督办41次,开展专项整治5次,整改中发现并纠正问题31个。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入研究巡视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以一个问题的解决带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探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和规则,建章立制23项。加强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巩固好整改成果,真正使巡视整改成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三农”工作发展的过程。

二、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扎实整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政治纪律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缺乏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

进一步强化党组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向基层单位深化。按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进行责任分解,列出“责任清单”,细化量化责任内容,督促照单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四个意识”,深入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按照“一季一约谈、一季一督查、一年一考评”的方式,抓好廉政谈话和约谈工作。上半年委领导共开展廉政谈话122人(次)。党组书记刘宗林组织进行了一次全委系统处级以上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在工作中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和各种歪风邪气。定期抽查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严格责任追究,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完善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办法,组织10个单位“一把手”进行述责述廉评议,年底组织全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针对某学院出现的班子成员严重不团结、班子主要领导分别出现违纪违规的情况,4月份对该院主要领导调整后,驻委纪检组丁友平组长分别约谈了该院书记、院长和纪委书记,目前该院班子团结协作、工作运行良好。今后,委领导将继续加强对该院班子成员的教育,增强其维护团结的自觉性。

紧密结合湖南“三农”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形势、研究问题、细化目标任务,提出切合湖南“三农”及农委系统实际的落实意见,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进行跟踪督办。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事中调度,及时发出督查通报,促其取得良好的落实效果。严肃工作纪律,对贯彻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责。比如:面对今年的洪涝灾害,我委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部署,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由委领导带队成立14个督查组,深入各市州受灾重地查看灾情,督导救灾,派10个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赴华容等10个受灾重点县市区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发放第一批救灾资金4800余万元。

2、“有案必查”没有完全落实

对近3年来97件信访举报件进行了梳理,初核1件,立案调查1件,移交1件。我们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该调查的调查,该立案的立案,把从严治党贯彻到纪律审查的方方面面。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动辄则咎,严肃查处,以儆效尤。今年来,驻委纪检组已立案8起,涉及15人,信访函询10人次,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6人。对刘XX涉嫌违法案件,我们及时向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作了汇报,认定属于严重违纪。

3、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不够,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状况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纪检组专题开会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研究,及时进行整改。修订完善了《驻省农委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零容忍”反腐败,铁腕纠“四风”,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整治活动。驻委纪检组牵头组织了“五一”、“端午”节明查暗访2次;组织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等进行全面清理自查;6月份组织4个检查组,深入14个市州和27个县市区农业部门进行了专项督查,抽查项目672个,发现28 起问题线索并进行交办督办。从2014年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中,筛选14件问题线索进行交办并要求报送处理结果。

4、个别班子成员在政治上不够敏锐

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央、省委大政方针的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改革精神,增强“四个全面”意识,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贯彻执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督促委班子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积极投身改革事业,在涉及机构改革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积极思考、主动作为、正确引导。尤其是在即将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全面领会上级精神,把自己的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改革精神上来,把各项工作做好。

5、系统内基层党建存在死角,个别支部软弱涣散

认真落实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一是委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把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成效,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分解,确定了工作目标、内容和措施。实行季度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认真做好支部换届选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健全监督办法,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二是对何X党员身份存疑的反映进行了调查。在全委系统开展了党员档案专项审核,全面清理排查存在的党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存在的把关不严、程序缺失、身份存疑等系列问题,排查档案380份,暂未发现严重问题档案。三是把工作做实做细,充分保障党员权益,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党建工作联络员作用,切实做到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

(二)严格执行廉洁纪律

1、部分招投标不够规范。突出表现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方面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和分析近年来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重点对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方面政府采购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核查。制定了《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政府采购工作规定》。同时,加强对基层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相关物资政府采购的指导和监督,把好物资采购的技术指标关,严肃查处违规招投标行为。二是组织人员核查了省农委原来委托的2家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网上征集、组织内部招标,确定了8家招标代理公司为我委政府采购委托代理机构,今后选择代理机构将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三是组织对2家公司涉嫌围标串标情况进行了调查,约谈了鑫盛华丰、穗香大地负责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作出决定,将其列入我省种业监管重点企业名单。四是对湖南桃花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农委个别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进行了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和诫勉谈话。我们将加强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招投标工作,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防范和遏制插手干预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问题。

2、处室和参公二级单位有依附行政权力自行收费或设立经营实体的情况

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指示精神,在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的基础上,省植保站的大方植保公司已移交省国资委管理。其余5家实体在6月底前已全部办理完了工商、税务、银行等注销退出手续。二是对省农业会计学会购置的3台车辆进行了核实和处置。学会购置的3台车辆已按要求上交或公开拍卖处理。三是对学会机构设立、运行、资金来源与使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核。近期将对学会工作人员进行调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机构人员、经费运行,加强监督管理。

3、少数工作人员违规参与职权范围内科研项目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人员与项目组的利益回避原则,6月30日,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函给项目承办科研单位要求撤销试点办等人员在科研项目中挂名,并督促相关科研单位严格按照此要求落实科研主要研究人员及事项,加强项目管理,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三)严格执行组织纪律

1、不少干部对用人导向有议论

一是对挂职期间被提拔对象进行了核实。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挂职干部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政策规定。二是对外经外事处现有工作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在目前受行政编制和身份限制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业务归口管理单位专业人员的外语优势,开展好对外交流合作。三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实施办法》,在2015年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工作中,机关处长任职5年以上、副处长任职8年以上的均实行轮岗交流,轮岗交流面达62%,其中24位处长交流了21人,交流面达87.5%。去年以来,开展了委直单位正处级实职干部的交流,交流15人,交流面超过50%。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制定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的意见》及配套的5个管理办法,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人岗相适的要求,统筹考虑干部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

2、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反映较多

对2013年来,省农委系统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清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管理和把关,严格审核招聘工作方案,坚决杜绝“萝卜”招聘;健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规则,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公开透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执纪问责力度,严惩招聘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同时,结合“两学一做”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讲政治、讲道德、讲奉献,自觉远离小圈圈、小团体,做“四讲四有”好干部。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等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规定,理顺了2名同志的编制和工资关系,办理了相关手续,落实了相应待遇。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任用中,进一步严格干部职数管理,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杜绝干部岗位调整不转工资关系的问题发生。

针对部分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我们健全了档案材料转递转送和档案查借阅等制度,对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失的材料逐一登记、分类和处理。针对档案存在的相关问题,我们组织人员逐项审核甄别认定,结合当前组织的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组织填写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今后将进一步巩固“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干部档案专项审查工作成果,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其他纪律

1、在遗留问题上处置不力

制定了解决机关二院建设问题整改《方案》,设立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清偿以及安全生产和维稳3个专项小组,整个工作已初见成效和明显突破。一是对志宏公司资产进行评估,确定了股权转让方案,做好相关法律服务,严格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国有股权对外转让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完成了农业集团所持志宏公司股权在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公开转让工作,湖南华悦投资公司摘牌。目前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二是做好省农委各单位在志宏公司的债权债务清偿工作。由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牵头,与摘牌的湖南华悦投资公司重新签订了债权债务清偿协议。三是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基坑安全。加强了岳麓大道润泽府路段和润泽府小区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组织巡护小组对上述路段进行定期巡查。完善基坑周边围墙和护栏,在基坑周边悬挂安全警示牌,禁止在基坑与润泽府小区道路基坑侧停车,做好基坑种菜居民的劝阻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四是积极协调各方,做好维稳工作。积极与岳麓区法院协商,共同配合做好志宏公司涉诉债权人的工作。同时,积极争取长沙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购房户的国土使用证的办理正在有序进行。下阶段,我们将及时办理好股权变更手续,待湖南华悦投资公司正式办理好摘牌转让手续后,正式签订《承债式股权收购协议》,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农业集团正式退出志宏公司股份。此项工作争取在8月中下旬完成。督促受让方履行债权债务清偿协议。股权变更后,加强对西岸·润泽府第二期项目建设的跟踪与服务,明确专人协助办理二期工程报建等手续,帮助解决一期工程中的遗留问题。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省农委各单位债权不受损失或减轻损失。

对原省农机总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再次进行了详细调查,明确了加快解决相关问题的工作思路,并竭力积极推进。目前还存在部分原上岗职工劳动关系未能解除、改制人员社会管理关系未能移交长沙市相关社区和承继方承诺的利益未能全部兑现三个问题难以解决。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领导并充实原有办事班子力量,强化责任并明确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协调、接访、维稳等工作,严格按照国企改革政策规定,将各项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及长沙市政府的衔接,力促尽快将原省农机总公司改制人员社会管理关系移交长沙市有关社区管理;督促承继方抓紧依规依法办理原上岗职工劳动关系解除;请求相关部门支持,合力督促承继方尽快兑现承诺给职工的利益。

2、“四风”问题没有完全杜绝

对发生的一起接受超标准接待事件进行了立案查处,拟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并通报曝光。5月份以来,对下属三个单位违规使用购物卡、发放津补贴、食堂超标准装修和违规旅游情况进行了查处,拟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3人。紧盯“四风”问题以及出现的新变种,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和严肃查处,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重点整治超标准接待和被接待、收送红包礼金、收送农副产品、上班纪律松懈、为官不为等现象,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3、部分专项资金分配监管不力,使用效益不高

一是组织清查了近3年来省农委及其直属二级机构实际安排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试点资金量,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衔接,更加科学合理安排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增加试点县市区项目资金占比,降低省农委本级及二级机构项目资金。二是针对试点县市区资金没有及时使用问题,省财政厅、省农委4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我省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处理的通知》,严格督促各试点县市区对2014年、2015年中央和省级安排的试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整改,试点项目结余资金将统筹用于全省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同时,省农委加大了对县市区试点项目实施进度的调度,督促及时用好财政资金。三是省试点办及时对2014年以来所有科研课题研究情况进行了清查,5月份制定《湖南省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科研课题的管理、评审、竞争、督查和考核,解决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6月份,我们组织人员及时修订了下一年度《湖南省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研究课题申报指南》,建立开放式平台,引入第三方治理机制,并实行新产品、新技术集中展示试验,增强科研课题竞争性和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省畜牧水产局采取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组织督查暗访等方式,督促省、市、县、乡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免疫工作分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动物疫病强制疫苗的申报、审核、采购、调拨、出入库、保管、运输、使用与报废、审计、考核评估等制度,提高疫苗的利用率及疫苗资金使用效益。将疫苗规范管理纳入每年春防、秋防督查检查内容,定期不定期督查暗访,采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提升疫苗监管能力。6月下旬,对48个市县乡养殖场强制免疫疫苗管理进行了暗访,对问题较突出的单位下发了整改督办函。制定《湖南省规模猪场强制免疫疫苗资金直接补贴试点方案》,下半年在全国率先启动试点工作,三年内实现所有规模猪场疫苗资金直补。五是省农委发出督办函,派人专程赴株洲天元区进行交办督办,当地政府对套取重金属治理结构调整项目资金问题进行了核实、甄别、整改,共退回补贴资金158.2861万元。当地纪委对上述问题已立案调查,我们将密切关注。六是组织4个督查小组对宁乡、邵东、桂阳、天元4个县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实地核查督查。4个县区迅速对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作了调查核实和整改,以县区政府名义书面报告了整改落实情况。已经查明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44.06万元,处理2人。

针对重金属修复治理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了持续发力整改,建立完善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试点工作规范化水平,省农委试点领导小组于2016年6月21日向各试点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对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督促各试点县市区按照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2014、2015年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全面进行“回头看”,认真分析查找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与机制。同时,试点办针对研究课题管理、试点工作考核验收、新技术新产品集中展示试验、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巩固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4、工作上积极主动作为不够

积极主动解决机构改革中的遗留问题。一是对农委“三定”后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政策要求和目前现实情况,提出机构、职责“微调”以及运行机制改进的方案。二是积极争取省编办的支持,结合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对机构适当调整,进一步理顺职责分工。三是完善内部运行机制。通过明确分工、完善制度、充实力量等措施,使“回归”机关的行政职能真正由机关承担起来,同时把机关不应承担的技术、服务等职能交回事业单位,做到各司其职。四是针对贺家山原种场改革涉及编制、人社和财政等多个方面,省农委党组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向省政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做了大量的工作。近期将安排专门力量就贺家山原种场相关问题进行重新梳理,专题研究再报省政府,并努力促成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就该场改革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制定改革措施,出台改革相关配套过渡政策,推进该场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三、立规立制,持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目前,省农委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还是阶段性的,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省农委党组将以此为契机,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严字当头、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继续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一)切实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全面贯彻党的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的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纪律,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省农委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纪刚性约束,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确保“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关键对象、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廉政防控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三)继续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没有整改到位或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内容,紧盯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巡视组提供的尚未处理到位的具体案件线索,进一步查清查实,依纪依法处理。尤其是对涉及全省线长面广的工作如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治工作要在顶层设计、资金拨付使用监管、治理效益分析、主要技术推广等方面下功夫、出真招、求实效。

(四)建章立制,深化督促检查。 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始终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整改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抓手,深化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结合省农委下半年工作重点,8月下旬开展巡视整改情况明查暗访活动,将其列入今年评先评优主要考核内容;扎实开展“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整治活动;8月份开展10个单位(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考评;11月份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等等,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2222146;邮政信箱: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驻省农委纪检组监察室,邮编:410005;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党组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