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6.08.2016  22:04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7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五巡视组(以下简称“中央巡视组”)对湖南开展了巡视“回头看”。5月31日,中央巡视组向湖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巡视“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指出了湖南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落实的明确要求。省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强调要以坚定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以“不贰过”的坚强决心,真抓实改,动真碰硬,确保承诺兑现、整改到位。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后,省委于当天下午即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其后又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议事协调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整改措施,调度推进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省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了省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担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担任副组长,其他省委常委为成员,分工负责抓落实;制定了《关于中央第五巡视组〈关于对湖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将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9类问题,进一步细化为18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牵头负责的省委常委、责任单位、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6月25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化政治巡视和巡视“回头看”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班子及个人实际,对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进行再对照、再反思、再剖析,对整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以及各市州、省直相关单位相继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层层统一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省委专门成立由省纪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整改工作督查组,一事一台账,一周一调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第二轮巡视监督重要内容,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坚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以巡视整改为推动,统筹推进其他领域问题整改。截至7月底,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情况是:

   1.关于对衡阳破坏选举案举一反三、正本清源不到位问题。 在6月25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省委常委同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衡阳破坏选举案有关重要论述,重点联系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深刻教训,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的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刚性治本之策,严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人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行地级市(长沙市、湘西自治州除外)人大常委会主任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在今年市州人大换届选举时调整到位,确保党对人大工作的坚强领导。省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严把推荐、提名、考察和协商关。为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廓清思想认识,省委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以省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参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刻反思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谈认识、谈差距、谈整改,目前市州领导班子已经开完,县市区领导班子将在本级党代会前开完。在市州和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严格落实“四必谈”的要求,反复提醒督促领导干部知底线、尽职责、守纪律。在去年10月召开全省同步换届工作座谈会基础上,今年6月6日省委再次召开换届工作座谈会,深入分析换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汲取衡阳破坏选举案深刻教训,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决不让类似问题重演。

   2.关于加强换届纪律监督问题。 换届工作启动以来,省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主动担当尽责。省委常委会先后9次研究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印发了《关于严明省“两会”会风会纪的通知》《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和细化了换届风气监督十个方面的责任主体,成立了全省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先后召开视频会议、调度会议就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换届风气逢会必讲,反复强调要严格执行“九严禁”纪律红线,并提出了“约法三章”“三个一律”的要求,即: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地方党委书记的责任;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环节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律快查快办,一律通报曝光,一律上追一级。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层层举办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专题培训班,制作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与中央组织部的《镜鉴》和《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一片一书”配发全省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两部警示教育片5480场次。认真落实“四个凡提”要求,今年上半年共查核18658名换届提名人选相关信息,终止动议或暂缓任用814人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回复征求廉政意见2074人次,否决乡镇党委换届拟提名提拔人员318人。深入开展谈话提醒和约谈,全省各级党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等开展专题谈心谈话10.2万人次。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督查督导,省委先后派出14个巡回督查组,对市州、县市区换届风气开展巡回督查,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省委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换届违纪问题,全省上半年共受理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举报130件,查结106件,处理137人,通报典型案例2期12起,点名道姓曝光53人。特别是通过查处曝光怀化市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姚希亮顶风违纪严重干扰换届工作、衡阳市衡山县11名干部换届期间违规聚餐等典型案件,释放出换届纪律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踩,动辄则咎、从严从重的强烈信号。目前,全省换届工作有序推进、总体平稳,换届风气明显好转。

   3.关于树立“四个意识”、执行政治纪律存在差距问题。 坚持从省委常委会成员带头做起,把讲政治作为最基本、第一位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政治方向和政治定力,筑牢“四个意识”,积极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重申和强调党的高级干部为官从政的行为规范和基本规矩,要求省级领导同志带头作表率,坚决抵制“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强调对搞团团伙伙、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让其得逞,还要记上一笔,在干部任用时打个问号。认真抓好《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的贯彻实施,推行主体责任清单、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完善约谈、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做法,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向县、乡、省属高校、省属国有企业深化。今年,先后编印下发《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7000册、《落实监督责任操作手册》6400册;1-6月全省共有218名党政领导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省纪委通报了9起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把违反政治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今年上半年全省已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74人,严肃查处了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向阳跑官买官案、省委某机关干部通过微信传播组织人事谣言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在全省通报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20起。强化政治巡视,确保实现届内巡视全覆盖。今年省委第一轮巡视已完成对9个省直单位、27家省管企业和4个县市区的巡视,共发现纪律、作风、用人等方面的重要问题638个;第二轮对22个省直单位、18所省属高校的巡视正在进行。督促各市州开展巡察工作,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4.关于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 按照“抓住少数关键、坚持以上率下、分步组织实施、切实规范管理”的总体思路,在全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4月份下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的通知》,组织在职省部级干部、近三年退休的省部级干部、市州党政正职、省直单位正职等进行调查摸底。在进一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工商部门对领导干部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查核比对,逐一作出甄别,21名厅(局)级领导干部按要求纠正了相关问题。对少报漏报的,要求分别作出书面说明和检讨。同时,加强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跟踪,健全完善相关监督检查办法,加大日常抽查核实和动态管理力度,防止“明退暗不退”,防止出现反复。省纪委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10起省管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案件,并将这些典型案件汇编成《忏悔录》印发各级领导干部。

   5.关于领导干部多占住房问题。 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的省部级干部住房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建立了整改和管理台账制度,推动省部级干部住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目前,需要整改的在职省级领导住房问题已完成整改。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正在开展离退休省部级干部住房清理工作。

   6.关于党政机关办企业问题。 我省经过上一轮巡视整改,省直单位134家需脱钩企业,已有125家完成脱钩。这次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还有7家企业没有脱钩,同时省委主动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管理的3家企业一并纳入整改范围,共计10家企业,均逐一明确了分类处置办法。其中,8家委托监管企业移交省国资委管理,省司法厅下属2家企业分别委托省监狱管理局和省戒毒管理局管理,正在按计划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移交企业后续管理工作,按照“一企一策”,加强科学规划、改革重组,妥善办理企业领导班子管理交接手续,根据需要派驻监事会或监事,并做好移交企业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障等工作。

   7.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未脱钩问题。 印发了《关于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将符合脱钩条件的373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全部纳入脱钩名单。在该《实施方案》原定第一批29家试点的基础上,新增纳入57家行业协会,第一批试点范围扩大至86家,已审核通过脱钩方案,并将原计划11月份完成的第一批试点提前至9月底完成。同时,出台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负责人任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7个配套文件,积极稳妥推进脱钩工作。

   8.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问题。 省委、省政府在湘西自治州召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现场会,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目前,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已经全面完成,14个市州已基本完成了市县两级整合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招投标行为的管理制度,对全省各级各类招投标制度规定进行清理,将继续有效及修改后重新发布的统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两轮重点督查,第一轮对中央巡视组点名的4个高新区(经开区、新区)进行了督查,共核查2014年以来政府投资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370个、标段691个,对发现的6大类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责成相关市县依法处罚问责;第二轮督查正在进行,对全省14个市州和7个省直部门开展全面督查,并对第一轮督查的4个园区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划出底线红线,省纪委印发了《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明确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无论是否得到好处,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公开曝光。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查处的12名省管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在全省进行通报。

   9.关于有的顶风违纪搞“四风”问题。 在全省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重点治理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涉赌涉毒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省纪委先后分两批挂牌督办200件陋习、恶习典型案件,实行限期办结,其中第一批100件已办结9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人,给予组织处理5人,39人被诫勉谈话。驰而不息加强“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坚持抓重要节点和平时督促检查相结合,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全省上半年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1起,处理党员干部9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1人。其中,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2个,处理56人;查处公款旅游问题32个,处理58人;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42个,处理172人;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38个,处理280人;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10个,处理139人;查处其他问题137个,处理218人。另外,还查处涉赌涉毒党员干部295人。“三湘风纪网”点名道姓通报253期、1340起典型案例,省纪委在全省通报4期、23起典型案例。

   10.关于收受红包礼金仍然突出的问题。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大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治理力度。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110个,处理1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1人。严肃查处了长沙市委巡察组原组长胡力克顶风违纪、收受大额礼金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对办案中发现送红包礼金的干部,责成相关地方市委严肃处理并要求其作出说明。省纪委在查办株洲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谢清纯和株洲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建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对两案中违规送红包礼金的人员进行了调查,并分类作出处理。

   11.关于文山会海“反弹”问题。 省委常委会带头改进文风会风,修订了《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对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议事决策事项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进一步精简会议类型、规范会议程序,提升会议效率和质量。今年上半年,省委召开大型会议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召开省委常委议事协调会议比去年同期下降40%。从6月份开始,每月原则上安排一周为“无会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严格把关会议方案,陪会现象明显减少。

   12.关于传媒系统监督管理不到位、廉洁风险防控不力的问题。 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省委宣传部先后7次专题研究和督促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传媒系统党委班子和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在制定《湖南省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双效”考核及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文件。湖南广播电视台先后召开10余次台党委会,按照“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台党委“重党建、重宣传、重制度纪律”等主要职责。传媒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自我排查廉政风险点,列出了问题清单并汇编成册,由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加强点对点监督。湖南广播电视台对下属单位工程项目领域廉政风险、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创收奖等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出台了相关实施办法,调整、优化广播电视节目结构和形态,切实扭转节目低俗化、过度娱乐化倾向。叫停和撤换了一批过度娱乐化的节目剧目,采制和播出了《永远的誓言》《绝对忠诚》(第四季)、《致敬维和英雄》等一批主旋律节目,在黄金时段推出了《中华文明之美》《解密》等优秀传统文化节目和红色题材电视剧,紧扣正面宣传、主流宣传、主题宣传,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湖南广播电视台卫星频道收视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13.关于查处传媒系统腐败问题不够的问题。 加强传媒系统腐败问题线索排查、分析,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省纪委先后查处湖南日报社领导班子系列腐败案件,包括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薛伯清案,原党组书记、社长覃晓光案,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皮林案,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刘树林案,同时查处了该社6名处级干部的违纪问题;对湖南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罗毅立案调查。

   14.关于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多发问题。 在全省部署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基层责任,要求县、乡党委发挥关键作用,明确县、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副乡长为责任人;督促县、乡纪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必须进村入户,必须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督促发改、财政、审计、农委、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省农委牵头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村级财务大清查,共清理各类问题3500个。省财政厅牵头整合部门专项资金,严控专项资金数量,将省级专项资金整合压减到82项,减少“层层过手”环节,堵塞“层层截留”漏洞。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吃拿卡要,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以及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领域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欺压群众等严重问题。今年上半年,省纪委挂牌督办两批共计300件重点问题线索,要求限期办结,第一批移交的100件已办结93件,共处理22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截至6月,全省共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1861件,处理223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74人,移送司法机关149人,追缴资金12475.81万元。

   15.关于用人导向问题。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坚持“好干部”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重实干、重实绩、重品德、重公认、重基层,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在市州、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和人事安排工作中,对整治和防范“带病提拔”、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和制度性规定。加大省直机关与县级干部交流力度,今年从省直单位选派了52名干部到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方任职,并从基层一线选拔一批优秀干部到省直单位担任中层干部。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以人划线等不正之风,完善用人上的“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交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等制度,严把领导干部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使用和职级晋升关。科学统筹考虑市县换届人事安排,大部分县市区党政正职已调整到位。

   16.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在前几年大力开展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三超两乱”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市州、省直单位超职数情况进行重新摸底和集中调度,截至6月,全省已消化超配干部25256名、完成76.61%,其中消化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1024名、完成77.87%。认真落实《省直机关单位厅级非领导职务配备办法》,重新核定省直非领导职务,并进行统筹配备。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中组部要求在今年9月前完成超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消化任务。

   17.关于研究干部事项表决不够规范问题。 修订《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研究干部酝酿、表决、回避等事项。坚持并完善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干部人事事项“双记录”制度。

   18.关于干部提前离岗问题。 为规范干部管理工作,省委组织部在中央巡视“回头看”期间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理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合并过程中干部消化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重申有关政策要求,明确不得“以待遇换位置”搞“提前离岗”。目前,各地在干部调整及换届人事安排中没有再出现类似情况。

  中央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和巡视后反馈意见时共交办或移交2411件信访举报件,省纪委严格按照要求分类处置、逐件核实。其中,涉及省纪委管辖的312人,由省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核实处理,已立案7人、初核类84人、谈话函询类92人、暂存类5人、了结类121人,另有3人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其间,中央巡视组向省纪委移交了需反馈结果的涉及38人的清单。省纪委对照清单,从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中梳理出94件相关信访件(含重复件),按照中央纪委五类线索处置标准作了处置。

  目前,我省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尚有大量工作要做。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与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工作,不留尾巴,不打折扣。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要加强督查调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实时跟踪整改进程,开展整改落实专项巡视,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对需要较长时间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手抓立行立改,一手抓建章立制,注重将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各项措施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问责追责,切实维护巡视整改的严肃性。对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够实、工作推动不力、不动真碰硬以及整改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约谈、诫勉;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干扰整改甚至顶风违纪的,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731-82216463;邮寄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六办公楼,邮政编码:410011(信封请注明:对湖南省委关于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湖南省委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