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妇联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颁奖

27.06.2017  11:31

6月23日,郴州市妇联在桂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维护妇联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颁奖仪式。市妇联副主席李萍英、副调研员牛粟、桂阳县委副书记黄力以及县妇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颁奖仪式。

仪式上,县妇联主席张春梅汇报了近年来桂阳县妇联系统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明里致欢迎词,随后牛粟宣读了表彰决定,李萍英、牛粟分别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桂阳县湘剧保护传承中心、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肖阿梅颁发了奖牌证书。县委副书记黄力指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妇联工作予以支持。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建设、加强学习,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形成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

李萍英在颁奖仪式上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并提出希望。她要求受表彰的岗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立足本职,努力创业创新,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共同奋斗之中,为建设“五个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贡献,充分展现当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