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09.11.2015  14:52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根据长沙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消安〔2015〕13号),现就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动员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校园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演练,做好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会期间,学校不发生火灾。

二、工作时间

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传贵任组长,各区、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市直学校分管校长和学校安全处、学生工作处、办公室等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熊建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系统今冬明春期间消防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实施。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1、全面强化火灾防范。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实训工场、体育馆、教职工宿舍、地下车库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各类消防设施过期、消防安全标志不完善、不规范、消防通道不畅通和学校地下车库违规改变使用性质以及校园供电电路、输电管线老化等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学生宿舍私接电源、违规使用的“热得快”、电热毯、小电炉等电器要坚决收缴。

2、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专项宣传行动。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采取课堂教育、文艺活动、班会、专题讲座、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全体师生消防安全自我防护的能力。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制定工作预案,组织开展以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和消防应急疏散为主要目的的演练,增强师生自救防护的应对能力。

3、深化推进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家长会、家校短信平台、微信群或《致家长的一封信》,把学校消防宣传的成果延伸到家庭,辐射到社会。各学校加强与属地公安消防、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学生志愿者团队的作用,深入社区、广场公园、商业大楼等公共场所,通过举办咨询活动、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活动,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等防火常识,达到“教育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效果。

4、全面强化救援准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相关标准,配齐灭火器,检修消防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防火门开向不符合要求的,积极开展专项整改行动,确保校园内部的门开向与学生逃生方向一致。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加强对门卫保安、食堂职工、宿管老师、物业员工等工勤人员进行集中消防知识培训,经常性组织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处置各类应急事故的效率。落实24小时领导值班和值班人员备勤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加强部门联系,做好随时应战的准备。

5、注重落实“特护期”消防安全责任。“两节两会”期间,要成立特护期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预案,加大消防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元旦、春节、元宵等节假日期间举办文艺活动的单位或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学校要把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好落实、亲自检查督导,将相关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强化工作措施。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区、县(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方案明确的内容,结合单位实际,确定工作目标,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区、县(市)教育局要组织专项督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期要实施开展检查。

3、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每月23日前向市教育局报告本月工作落实情况,并于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上报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总结。

长沙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