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煽动群众打砸警车妨害公务获刑

08.10.2015  12:21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被告人姚某某妨害公务罪一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查明,2013年10月30日汨罗市长乐镇污水处理工程开工,姚某某与几十名村民到施工现场进行阻工,封锁道路。汨罗市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为保证正常施工,民警在现场拉起警戒线,在执行公务时,被告人姚某某与他人爬上警车,站在车上叫喊着要打警察,后来又爬上警车阻止警员执行公务,造成警车被砸,多名警员受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干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姚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定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汨罗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