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将购1200套房转作公租房 面积不超60㎡

21.07.2015  12:35

长株潭报》株洲讯(记者 马冰 通讯员 李汉平)日前,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发布通告,今年株洲市政府计划采购约1200套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有意向的房企可于8月10日前前往房产局住保处接洽。

通告显示,此次计划从市场上采购的约1200套房源,它们可以是现房,也可由房地产企业定向开发建设。

此前计划年内购置的任务是100套,由于政府对保障房供应的新的指导要求,暂时停建了有的计划项目,新增了从市场回购商品住房用作公租房的数量。”房产局住保处建设科负责人透露。

从前几个月的调查摸底情况来看,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商品住房房源,符合购置条件的比较少。”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对而言,大批量从市场上购置商品住房用作公租房时,定向开发建设的可操作性更强一些。

根据《购置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定向开发建设的具体流程是:有闲置存量土地的房企可向房产局申请,由房产局会同财政局与房企签订在闲置存量土地上定向建设的协议,房屋建成后由市政府进行回购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房源要求

面积不超过60㎡,配套完善

通告要求,房源单套户型面积不超过60㎡,户型为一室一厅或者二室一厅。除此之外,被购置用作公租房的房源还需要“成栋成单元,质量合格,配套齐全,简单装修”。

记者注意到,关于上述要求,今年4月印发的《购置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有细致明确:购置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遵循交通方便、配套完善(所在小区或周边应配备就医、就学、购物、出行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宜居、分布合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