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就《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到株洲调研

11.05.2016  10:41

    3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胡可明一行到株洲市开展调研,了解株洲市失业保险工作情况,并听取有关部门、企业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代表对《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的意见、建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毛腾飞参加调研。 

  目前,株洲市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在株央企、省属企业、市属企业、部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参保单位3490家,参保人员36.48万人,当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457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累计达到3.36万人次。 

  据了解,从2015年3月1日起,株洲市失业保险费率已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2015年7月,株洲市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调整后,城市四区(含云龙示范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182元/月(2015年2月,市政府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1390元,所以失业金为1390×85%=1182元),五县市中醴陵市、株洲县、攸县为1063元/月,茶陵县、炎陵县为961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远高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420元/月的标准,较好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胡可明充分肯定了株洲市失业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失业保险条例》被列为今年国务院一类立法项目,也是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之一,今年要争取出台,调研组会把收集到的意见带回去,做好下一步的条例修改工作。他强调,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是一个总结经验、集思广益和统一认识的过程,需要总结成功的经验,集中大家的智慧和意见,在不同的意见中找出一个平衡点,充分反映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制定的条例、法律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才能解决实际问题,才能经得住实践和历史的考验,经得住人民的考验。 

  毛腾飞对胡可明一行来株调研表示欢迎,感谢国务院法制办、人社部对株洲经济社会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并要求市有关部门就调研组提出的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陈雪楚,省人社厅领导胡绍恒、吕志纲等陪同调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文彬主持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