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通报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例

02.06.2016  20:17

   星辰在线6月2日讯(星辰在线全媒体记者 晨星) 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长沙市天心区对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文源街道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崔旭冒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问题。2014年6月至12月期间,崔旭采用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万元。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崔旭开除党籍处分,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区城管局数字化管理中心原主任尹军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9年,尹军利用负责区城管局数字化平台大屏幕采购项目的工作便利,收受现金2000元。2013 年,尹军在经办天心区城管局维保工程项目过程总,为他人投标提供帮助,事后索要礼金12120元。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期间,尹军在办理数字化城管案卷销号等事项中,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的礼金共计19600元。区纪委、区监察局给予尹军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

  3.区城管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朱美美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3年,朱美美在经办天心区城管局维保工程项目过程中,为他人投标提供帮助,事后收受礼金5000元;在审批项目中5次收受礼金共计5800元。区监察局给予朱美美行政记大过处分。

  4.暮云街道西湖村党支部委员何晓玲公款私存、挪用资金问题。2008年4月至2011年3月,何晓玲担任村报账员期间,将公款共计1658.97万元分别存入自己名字开户的5本存折,累计产生利息2725.88元。2012年8月,何晓玲上缴村账利息68.2元,2015年9月,何晓玲退赔公款利息 2725.88元。2009年6月11日,何晓玲挪用集体资金21万元给其丈夫张孝德用于营利活动,6月19日收回;2009年9月挪用集体资金40万元借给他人10月收回。2009年8月侵占集体资金20064元,经审计查出后,于2015年9月退还。区纪委给予何晓玲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暮云街道西湖村党支部委员黄瑞英私存集体资金问题。黄瑞英任村报账员期间,将集体资金存入其个人账户,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共存入 393.9万元,累计获取利息848.33元,2015年9月14日,黄瑞英将该笔利息如数退赔。区纪委给予黄瑞英党内警告处分。

  6.区食药监局欧阳科建索要管理对象财物问题。2016年3月底,天虹超市内一蛋糕店因卖过期蛋糕被媒体暗访,欧阳科建以帮该蛋糕店协调为名,要求该蛋糕店老板在其指定的某烟酒店订购“和天下”香烟20条。4月13日,欧阳科建将订购未取的“和天下”香烟20条折现1.8万元拿回,据为己有。2014年 10月,欧阳科建在市工商局天心分局“12315”举报中心工作时,向管理对象索要“和天下”香烟6条,对方向该中心主任反映此事后,欧阳科建将香烟退回。区纪委、区监察局给予欧阳科建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级处分。

  7.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城南路派出所民警吴光辉索要管理对象财物问题。吴光辉利用职务之便,索要辖区企业老板瓷砖32件以及水龙头3个。区纪委给予吴光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