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天价救援追踪:救援队钻监管和收费的空子

10.12.2016  14:09

  在媒体近期曝光的湖南潭耒高速的天价救援费事件中,高速救援队开出的“天价费用”为网友诟病。仅仅26公里的距离,竟然要价4万元,而且同一路段已经是第二次出现“天价费用”事件了。

  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高速公路救援队究竟是从何而来?为何“天价费用”屡禁不止?

   谁是高速救援的主体?

  早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就曾联合下发文件,文件规定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专职救援队伍承担。

  湖南则明确了专职救援队的组成,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规定,经营管理单位既可以自行组建车辆救援服务队伍,也可以依法引入社会车辆救援服务队伍。

  “此次事件中的救援队就是属于引入的社会企业。”涉事经营单位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引入的救援队具备救援资质,并且是有独立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的企业。经营单位只能根据合同来规范救援队,监管主要由路政部门负责。而且收到的钱归第三方救援队,他们自负盈亏。

   协议收费为何让车主吃亏?

  “按规定发生事故只能派一台吊车,可大货车出事往往需要多台吊车。”该负责人透露,事故后要快速恢复道路畅通,救援队只能“超标”。标准设置不合理,“超标”让救援队的成本上升,导致救援队因为经营压力而铤而走险。

  此外,高速救援中的各个收费项目都有明文规定,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上涨设备更新,有的收费标准停留在多年前的水平,有的救援项目并不在规定的标准之内。于是,在高速救援收费中,就有了标准收费和协议收费两个组成部分。

  “标准收费是按照规定收钱,协议收费就是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谈价,协议收费给了救援队漫天要价的空间。”该负责人表示,双方在没有标准的时候进行协商,车主作为弱势方容易在事态紧要关头吃亏。

   如何规避“天价费用”?

  为了避免救援队在实际工作中狮子大张口,湖南路政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车辆救援服务完成后,救援队应如实填写收费审核表,交辖区路政中队复核,并提供经路政人员现场审核签名的告知单作为附件。

  据了解,由于事发路是潭耒高速新塘高速口交叉口,所属路政部门赶到现场时救援队已撤离,在没有路政部门认可的情况下,救援队报出了4万元的“天价费用”。

  协议收费及监管的漏洞如何补上?该负责人建议,相关部门可以每年出台一次收费标准,及时更新救援项目,将每个项目都囊括其中。也可以成立救援协会,由协会根据市场变化来制定标准,形成自律价,相关部门进行监管。“所有项目的价格都定好了,救援队既不会‘吃亏’,也没有空间去乱收费了。”收费的款项可打入指定账户,账户是由相关部门及经营主体监管。(华声在线记者 王海燕 张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