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扇大门进、多窗口服务、解决一揽子问题

05.01.2017  14:35


将原有的老司法局办公楼进行整改后焕然一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均为曾诗怡摄

一位市民正在通过一楼的自助设备,了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情况。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月4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魏欢琪 )长沙县板仓路323号,这个四层的房屋是老司法局的办公地点。2015年底长沙县司法局进行了搬迁,只剩法律援助、公证等少数科室在原址办公。

  为了让原有的办公楼发挥价值,长沙县司法局将老办公楼改建成长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更好地为民服务。2016年7月启动改建,历时四个月时间,旧楼焕然一新。

  昨日上午,长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行了揭牌仪式,正式投入使用,其将成为维护市民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的“保护伞”。

   综合平台提供高效服务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长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虽然办公楼保持着原有的结构,但是每一层又重新进行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

  一楼东侧,为来访服务接待区,设立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服务等4个接待窗口,律师服务由5名律师轮流值班;西侧为公证服务办公区。

  二楼三楼西侧均为社区矫正中心,含心理咨询室、档案室、学习室、入矫宣告室、驻检室、训诫室、监控室等;二楼东侧为法援、148中心等相关业务科室日常办公区域,含法援私密室。

  三楼东头含公证处办公室及领导值班室、机房;四楼西侧为多功能人民调解会议室,四楼东侧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整个中心法治文化氛围浓厚,还融合了长沙县特色的人文理念及司法行政形象标识,形成独具一格的中心文化。

  不难看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办理等司法行政主要职能,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非常明确,就是要以人民群众基本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广大群众撑起一把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的保护伞。”长沙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涌表示。

   打破传统提高接待能力

  “没有整合在一起之前,工作比较分散。虽然都是为民服务,但都是各干各的,没有这么集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律服务中心打破了以往司法行政履行职能的传统模式,让各部门从单项职能“各自为战”转变为了多项职能“协同作战”。

  与其他区县相比,长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内容更丰富、更全面。采取“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的形式,除了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为一体外,还整合了公证办理等服务。老百姓有任何法律需求,只要跨进服务中心的门,基本都能解决。

  另外,中心还建立了领导值班制度、配备了心理咨询师、组建了“法润三湘”志愿者服务大队、设立了私密接待室等,为百姓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条件。

  中心建成前,长沙县平均每年办理接待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公证10000余件、法律咨询1000余件,此外,还需管理300余名矫正对象,调处50余件特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案件。中心建成后,法律服务的接待和承载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将提供更好的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接待能力大大增加。

  “通过用统一的平台,为百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真正实现了‘一扇大门进、多窗口服务、解决一揽子问题’。”县司法局局长江涌表示。

   多举并施落实民生立县

  民生为本、民生为重、民生为先。为落实“民生立县”的理念,长沙县司法局近年来多举并施,齐头并进。

  完善法律援助点援制。2016年县域内新增了30余位自愿办理援助案件的律师。此外,还根据案件类别的不同组建了相应的专业援助团队,以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

  开展“律师进社区(村)”活动。长沙县司法局在5个街道的57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聘请了47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行每个月不少于2次的坐班制度,方便百姓上门咨询。从2016年8月实行以来,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律师共接待咨询1022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82件,开展法治宣传讲座10起 ,指导法律援助7起, 参与社会矛盾调解82起,避免了部分矛盾纠纷转化为大型群体性事件,为法治长沙县的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目前,泉塘、湘龙、金井、北山、高桥和路口司法所已完成改造建设,其中泉塘、湘龙和金井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黄花和星沙司法所的改造正在进行中,果园和福临司法所也将在2017年初启动规范化所建设。

  推动乡镇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为了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法治长沙县,长沙县司法局2016年投入60万元在开慧镇飘峰山村及春华镇金鼎山社区建立了2个法治文化公园。目前,两个公园均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