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被指抄袭 发帖人赔款道歉
红网长沙1月22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志杰)由于网上的一系列不实言论,中南大学教授易丹青的工作和生活受到巨大困扰。此前,他将发帖人起诉至法院并获得胜诉,但对方应支付的2万余元赔偿款和道歉却迟迟未能兑现。1月2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此案上门执行。
今年62岁的易丹青是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是国内材料领域知名度很高的学者。但自2011年4月开始,市民萧振亚在网上实名举报易丹青学术不端行为,并称对方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经过长沙中院一审、湖南高院二审,两级法院均认定萧振亚在网上发表的言论缺乏事实依据,对易丹青的名誉权构成了侵害,依法判决萧振亚赔偿易丹青2万余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判决生效后,萧振亚一直没有履行。去年9月,法院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其依然没有履行相应义务。如今,萧振亚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限制其出入境和乘坐火车软卧等交通工具。
21日上午,执行法官及法警一行来到萧振亚住处。萧振亚承认此前收到了执行文书,但因不服判决,故一直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执行法官王力夫表示,判决有不服可以继续申诉,但是并不影响案件的执行。
由于萧振亚认为对方确实有抄袭行为,坚持不愿履行,法官只好将他带回法院。同时,易丹青教授也赶到法院。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谈,萧振亚态度显得很坚决:“我是绝对不会道歉,钱的话也要多给我几天时间。”法官表示,此前已多次传唤萧振亚过来谈话,但他都没有过来,“如果今天不能履行,我们将会对你采取罚款和拘留的措施。”
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萧振亚愿支付23000元的赔偿款和赔礼道歉公告费,由长沙中院联系相关媒体发表致歉声明,费用则由萧振亚承担。当天上午11时许,萧振亚通过朋友转账,将款项打入法院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