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01.09.2017  12:00

  我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成立

  8月25日,我省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专题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主要精神,要求切实做好湖南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并对健全协调机制和督查机制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认真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莲玉主持会议。受副省长杨光荣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黎咸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成立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莲玉任协调小组组长,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秦国文,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文龙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为成员单位,其他相关的部委厅局派联络员参与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省总工会。

  刘莲玉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释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强烈信号,发出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动员令。党中央部署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治分量很重、改革考量很深、制度安排很全。《改革方案》涵盖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对产业工人的思想引领、技能提升、作用发挥、支撑保障等作出制度性安排,提出了具体举措,形成了完整体系。贯彻落实《改革方案》,要与党中央对标看齐,把加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摆在重要位置。要认真学习《改革方案》,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精髓要义。

  刘莲玉强调,要履行职能职责,研究贯彻中央精神的“湖南方案”。落实《改革方案》是一项政治任务,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都肩负很具体的工作任务。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落实好责任分工,对照中央改革方案,结合湖南实际,提出可操作的贯彻意见与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会组织要在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做好推动协调服务等工作,全面履行指导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的工作职责;要立足工会的组织特色和工作优势,在已经推进的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边起草方案,边推进相关改革的落实;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鲜活经验做法,营造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对贯彻《改革方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反映。

  受副省长杨光荣委托,黎咸兴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改革方案》,为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实施制造强省战略、振兴实体经济的迫切需要。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制约产业工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好产业工人地位弱化、技能提升、职业发展、经济收入等问题;健全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形成有利于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技能水平的体制环境,帮助“蓝领精英”成长成才,为实施制造强省战略提供强大的技能支撑和人才保障。黎咸兴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党政部门规划的导向作用,增强产业工人在收入分配中的话语权,让产业工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强化责任担当,形成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强大合力。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统筹社会组织的协同力量;建立贯彻落实协调机制,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打破部门界限,形成整体合力,勇于责任担当,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会上,徐文龙宣读了《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责任分工》(讨论稿)。与会的省直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结合实际,就责任分工和如何贯彻改革方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从产业工人参政议政制度保障、教育资源共享、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产业工人培训标准、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以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与湖南人才计划、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体现湖南特色,打造“湖南品牌”。

  据悉,从本月开始到9月份,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深入开展调研,11月份前完成具体实施办法起草。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李铁华出席会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改革办、省委党校、省委网信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协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外侨办、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安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章作者:尹燕/编辑:李俊/审签: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