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下发“多点执医”新政 9月1日起全面推行

13.08.2015  12:35

   医生下月起可合法“走穴”

  湖南省“多点执医”新政下发,助基层、边远地区、社会医疗机构迎“名医”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华声在线报道,大医院人满为患,社区诊所门可罗雀;民营医院无人问津,为留住患者,便请专家违规“走穴”做“飞行手术”……长期以来,类似的现象因为医疗资源的匮乏和极度不平衡而成为常态。

  这一局面有望得到改变。三湘都市报记者获悉,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已下发《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试行),医师多点执业9月1日起在湖南省全面推开,凡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执业医师,均可在省内多家医疗机构行医。医师多点执业原则上实行从上向下的纵向流动,鼓励和引导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亮点1:手续简化

  医生只需向医院和卫生行政计生部门备案

  多点执业降低了医生流动的门槛,具备多点执业资格的医师只需向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书面报备,在与医院协商一致后即可开展多点执业。同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仅对多点执业医师的流向进行统计与了解,不对其多点执业进行许可审批。

   亮点2:责任明确

  医疗纠纷“当事机构负责”

  《办法》中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做出了责任认定,“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应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亮点3:医师考核

  多点执业表现均作依据

  《办法》要求每一个执业地点医疗机构都拟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多点执业医师在各执业地点的表现均作为医师执业考核的依据,且“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负责综合其他执业地点的考核意见。”此外,多点执业医师的执业行为实行“一停俱停”的管理办法,即“在其执业的任一地点医疗机构有违反《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多点执业医师依法被处以暂停执业活动的,应当同时停止其他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

   现状

  多种顾虑致推进困难

  尽管“医师多点执业”的新政可能为基层、边远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输入高质量的医师资源,但从前期试点的情况来看,情况却不乐观。

  目前,公立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医生以“单位人”的身份进行管理,认为一旦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本单位多年来培养的专家将流向其他医院,提升其他医院的竞争力,对本单位带来影响。

  一方面,放开医生多点执业是否会造成顾此失彼,影响医院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值得考虑。另一方面,人们看病就医需求远远超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每个医生在完成给自己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外,再去承担其他医疗机构的工作任务,压力可想而知。

   管理部门

  推进医师的合理流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高纪平称,“出台此项《办法》是为了更好地规避省内医师多点执业的乱象,推进医师的合理流动,从而推动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的发展。”此外,他也表示,放开政策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各方权益,引导其规范化发展,并不是要求或者促使医师必须开展多点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