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强化基金监管

10.01.2017  02:02

  近年来,凤凰县医保中心为进一步强化 医疗保险 基金监督管理,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健全机制,堵住了基金监管工作的漏洞,有效防止了基金安全案件的发生。

  一、牢固树立基金安全意识

  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对经办工作人员坚持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更深切地认识到: 医疗保险 基金是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是医疗保险事业的生命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贯穿医疗保险工作的始终。

  二、严格执行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法规

  严格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湘西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医疗保险基金;严禁不依法审核缴费基数,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严禁擅自扩大基金支出范围或提高支出标准;严禁骗取、套取、欺诈、冒领医疗保险基金。

  三、切实加大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力度

  加大监管力度,对基金安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和挪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基金收支、运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定期开展基金专项检查,强化基金监督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化解基金风险。

  四、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及风险评估机制

  按照“管理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原则,合理调整各经办股室的业务管理权限和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各股室之间、岗位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约束机制,完善一岗两审制度,防范基金经办的制度风险,建立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换制度,推进“专管员制”向“柜员制”转变;坚持基金收支的审批和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基金收入或待遇支付与业务审核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与业务办理、会计处理相分离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各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从源头上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