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男子外地打工意外身亡 司法所千里维权

29.06.2015  20:51

   □ 突破口:公司没有同死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入工伤保险

   □ 结局:用工单位补偿118000元;家属将保留诉讼权利

  红网湘潭站6月2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李艾玲 江梦零)“如果不是你们不离不弃地帮助,别说赔偿,就是处理后事我都不知道怎么办。”近日,李辉(化名)将感谢信和锦旗,送到了湘乡市司法局望春门司法所。从失去丈夫的悲痛中走出来后,李辉最想感谢的,就是陪伴她千里维权的司法所工作人员。

   脑干出血身亡

  今年5月13日中午,李辉刚刚从地里干完活回家,接到了一个从黑龙江打过来的电话,她以为是在佳木斯打工的丈夫打来的,谁知竟是一个噩耗。电话那头是丈夫单位的领导,对方告诉李辉,她丈夫陈某在黑龙江佳木斯市中铁一局二公司哈佳高铁工地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宣布是脑干出血。

  李辉承受不住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差点瘫倒在地。旁边的老父亲也急得差点背过气去。“遇上这样的事,可一定要找政府出面帮助啊!”在亲戚和邻居的提醒下,李辉找到了当地司法所。 5月14日,司法所副所长周飞明和死者家属等6人坐上了去黑龙江的火车。

   达成补偿协议

  到达陈某所在的工地后,大家才发现问题很复杂。原因有三,一是陈某所在的宏毅公司和中铁一局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没有为陈某交工伤保险,所以为陈某维权的第一步就失去了法律依据。二是陈某发病是在休息日,那陈某的死亡显然不可能算作是工伤了。三是由于中铁一局属于央企,当地政府没有管理权不予受理,同时警方也以不是他杀为由拒绝立案。

  于是,这起事件陷入僵局,而且公司态度强硬,拒绝做任何解释,更别说赔偿事项了。就在这时,周飞明找到了突破口:对方公司没有同死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入工伤保险,这一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

  终于,靠着这一突破口,双方达成了补偿协议:用工单位补偿陈某家属118000元,陈某家属保留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火化尸体。

  5月23日,李辉带着丈夫的骨灰坐上了回湘潭的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