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3处区域性火灾隐患被书面警示

18.09.2015  11:11

  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明确要求,火灾隐患整治不力将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湖南日报9月17日讯(记者 于振宇 实习生 郭子宁 通讯员 王佳)今天,记者从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国80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书面警示,跟踪督办。其中,长沙市雨花区城郊结合部、株洲市芦淞市场群、衡阳市珠晖区市场群“榜上有名”。

  雨花区城郊结合部是物流仓储集中区域,仓储场所建筑面积达500万平方米,储存物品种类多,火灾荷载大。建筑绝大部分未经规划和审批。

  芦淞市场群总建筑面积约56632.83平方米,内有摊位4711个,涉及从业人员2万余人。主要消防隐患是:部分楼梯间设置的形式、数量、疏散宽度不符合要求;部分楼梯间内设置摊位,影响人员疏散;部分市场内存在“三合一”现象;防火间距不足,无火灾扑救场地等。

  珠晖区市场群是衡阳市最大的批发市场群,总面积约213600平方米,主要消防隐患是:普遍存在“三合一”现象;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被占用、未形成环形消防车道;部分建筑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建筑现有自动消防设施系统故障;部分建筑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中央综治办、公安部要求,必须加强对这些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对整治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火灾隐患等突出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消防秩序混乱局面没有明显改观的,或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方和单位,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