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料将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 市民享跨境网购当日达

07.04.2016  18:51

   星辰在线4月7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刘捷萍 通讯员 黄勇华) 4月8日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正式实施。今日,记者从长沙海关获悉,我省料将可以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B2B2C)模式,届时长沙消费者可坐享跨境网购“当日达”、“次日达”福利。

  这一被广泛称之为“跨境电商新政”的主要内容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以下简称“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人民币,下同),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零售商品关税税率为0%,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值的按一般贸易全额征税。

  与此同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步调整行邮税,将原有四档税率10%、20%、30%、50%整合为15%、30%、60%三档税率。各类物品税率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对应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税率提至60%,不便归类的其他物品也从原有10%税率提至30%。

  具体来看,本次税收新政对于不同品类的商品造成的影响大不相同,其中母婴、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类过去几乎免征,今后所缴税额必然增加,而化妆品类的浮动则最大。实际上这些品类正是国内跨境电商的聚焦点。从最低多缴1.9%到最高多缴32.9%的税,跨境电商成本的提升已经不可避免。这在实际上宣告了海淘免税时代的结束,跨境电商面临洗牌。

  据我省业内人士分析,此前,跨境电商进口均按照行邮物品征税,相应监管手续介于贸易性质的货物和非贸易性质的物品之间的模糊地带,政策上缺乏稳定预期成为阻滞跨境电商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跨境电商新政实施和行邮税率调整同步出台,可以视为国家对跨境电商业态明确定位为贸易行为的重要信号,使得新兴贸易业态和传统业态、国外商品与国内商品不公平竞争的负面效应将逐步消减。

  此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允许单次交易限值明确为2000元,虽然取消了50元的免征额度,但消费者在网络订购环节即可明明白白地了解到需向海关缴纳的税款,避免不法商家利用行邮税免征额度“打擦边球”(通过拆货刷单、分散寄递等方式化整为零进行税收套利),海外购物退运率将大大降低,海外购物更加放心。

  更为可喜是,随着新政在全国统一实施,我省料将可以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B2B2C)模式,届时省内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郴州等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将可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入驻,为省内消费者“互联网+海外购”提供门户式服务,坐享跨境网购“当日达”、“次日达”福利,从而促进我省跨境电商将迎来井喷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