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三个境外经贸合作园区通过省厅认定

27.10.2015  18:39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园区认定和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湘商外经〔2015〕34号)文件要求,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以及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全省各个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联合会审并举行了现场听证,认定了5家湖南省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其中湖南博深实业有限公司在阿联酋阿治曼酋长国自由贸易区内建立的阿治曼中国城(中东中国商品批发采购交易中心);湖南北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芬兰科沃拉市建立的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东帝汶马纳图托和帝力建立的东帝汶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是由我市企业建立,占全省境外经贸园区数的60%,实现了我市境外经贸园区建设零的突破,标志着我市“走出去”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供稿:国外经济合作处 粟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