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晒”低保对象 确保年审精准

27.04.2016  10:29

  

  

    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政局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年审精准,从4月初至6月底,公开“”城乡低保对象。

    为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成立了城乡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专项治理,采取重新申报、集中评议、逐户核查、全面年审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2016年全县已享受或拟新增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对象进行年审。

    严格入户调查。对已享受城乡低保及拟新增的对象,乡镇人民政府入户调查率达到100%;县民政局对所辖的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要抽查30%以上的对象。入户调查、抽查走访均须详细记录。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民委员会重新组织全面排查。

    规范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低保民主评议的组织实施,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根据《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组织者和成员,确定评议内容和评议程序,确保对每户低保家庭都经过民主评议。

    规范对象公示。对复核审批结果,由县民政局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对象信息表格,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在辖区内公示栏公示,确保所有低保对象100%公示,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在公示期间,凡属实名举报的对象,必须重新进行核定。(杨文强)

    全面建档,重点备案。所有低保对象必须按规定建立档案。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必须单独建立档案,并在民政部低保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注。

    加强动态管理。各乡镇该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对低保家庭进行定期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办理低保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同时,在年审中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加强与房产、车辆、工商、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比对,比对结果为低保对象年审提供依据。

    强化监督。县民政局通过电视、网络、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专人负责、首问负责,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同时,将派出督导组加大对“人情保”、“错保”、“骗保”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违规享受低保的查处力度,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地方,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