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市管理考核“前移” 明年将以考核社区(村)为主

31.12.2015  19:35

(12月31日,长沙举行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星辰全媒体记者 岳珊 摄)

   星辰在线12月31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岳珊) 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上获悉,明年,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将进一步“前移”,将以考核社区(村)为主。副市长李蔚出席。

  为提升城市服务和管理水平,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31日印发了《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通知。会上,市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鹏宇讲解了《考核办法》有关内容。

  根据《考核办法》内容,新的考核将强化对城市公共领域的考核,如公共交通、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公园公厕、扰民现象等;强化对城市品位的考核,重视考核单位市容市貌整体效果;被考核单位行政辖区范围内城市公共空间、公用设施、构建物等均为考核内容;构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提高基层和市民在城管考核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评价街道城市管理工作以考核社区(村)为主;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必检相结合、日常暗访与定期明查相结合、平时检查成绩与集中考核成绩相结合。

  “新的城市管理工作对大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应该从以往被动、自上而下、统一指挥的城市管理工作向主动推动、主动作为转变。”李蔚表示,区、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要有明确分工,形成分工明确、定位精准的四级管理模式,从而达到思想重视、路径精准、保障有力。“城市管理工作没有标准答案,城市管理工作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