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排放餐厨油烟有新规

01.07.2015  11:18

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洗车场所应当有车辆专用进出通道,露天洗车场所应当有围墙遮挡;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空间作业。

核心提示

洗车场的垃圾污水不得直接向地下管网和路面排放,居民小区内禁止有从事喷漆或切割等加工门店,在绿地内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将受罚……《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20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三种方式提意见。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讯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6月30日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以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综合交通等综合管理和以信息技术(数字化城管)的应用为基础,协调所有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拟形成城市综合管理体制与机制。今年7月20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省政府法制办提意见。

【市容】

洗车场垃圾污水不得直排

据《意见稿》,在城市街道两侧设置的机动车辆清洗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洗车场所应当有车辆专用进出通道,露天洗车场所应当有围墙遮挡;场内有污水沉淀处理设施,不得将垃圾、污水、沉淀物直接向地下管网和路面排放;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空间作业。违规的洗车场如拒不改正,将被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禁止在城市公共区域放养宠物。宠物在城区道路、绿地和其他公共场地排出的粪便等排泄物,携带人应当即时清除,未及时清除且拒不改正的,将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禁止直接排放餐厨油烟

临街门店管理上,禁止在城市主要街道、居民小区等特定区域从事喷漆、切割、电焊、粉尘原料制品加工以及产生异味、噪音、烟雾和粉尘等污染周边环境的活动,以及从事影响市容观瞻的废品收购、垃圾收容处置等经营性活动。在城市主干道、居民小区等特定区域从事上列活动之一的,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意见稿》还提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在高考、中考等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可以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在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桥梁,建设单位或者桥梁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标准,设置隔音设施。违反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排放餐厨油烟应当防止污染相邻建(构)筑物、设施,禁止将餐厨油烟直接向地下管网(道)等市政公用设施内排放。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绿化】

在绿地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将受罚

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上,《意见稿》明确,城市园林绿化和配套设施应当按照生态环保、休闲游憩、景观营造、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保护;城市内具有一定生态、景观、游憩、文化价值的自然山体、水体、林地和绿地,应当因地制宜保护利用,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和生态控制;商业服务设施集中的区域,应当规划、建设集中绿地。

在种植上,应当推行林荫式的道路、公园、广场和庭院建设;推广屋面、坡面、阳台、桥体、墙体绿化等立体绿化建设。同时,城市园林绿化应当以种植乔木为主,落叶植物和常绿植物结合,控制使用高档树种、过大规格苗木以及引进不适合本地生长的外来植物。

在绿地内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堆放、焚烧物料的,将被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处污染、占用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通】

与道路工程同步 建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意见稿》提出,城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路网体系,推行绿色出行、公交优先,完善步行道、自行车道、快速公交车道、车辆停放场(点)等专项设施。

同时,在慢行系统建设上,应当与道路工程同步建设连续、通达、安全、无障碍、林荫化的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向市民提供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应当与公共交通站点、住宅区、商业网点和城市绿地系统对接,方便市民出行。

【水域】

公共水域保护范围内 不得倾倒垃圾

城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城市河流、溪流、湖泊、水塘等公共水域保护范围。公共水域应当保持水体清洁、生态自然,堤岸绿化、减少硬质铺装。

公共水域保护范围不得有下列行为:倾倒、堆放垃圾或者有毒有害物品;向水体排放污水、污泥、油污等废弃物;种植蔬菜和饲养家禽家畜;使用电击、投药、爆炸等危险方式捕鱼。

烟花燃放

拟设置限制和禁止 燃放时间和地点

城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设置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在允许燃放的区域和时段,燃放人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要求,确保与周边人员、建筑、物品的安全距离燃放;燃放后,应当及时清理燃放废弃物。

燃放人不清理或者不及时清理烟花爆竹燃放废弃物的,且拒不改正的,可处一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者 陈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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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前,可通过三种方式提意见

如何破解新型城镇化中“城镇怎么管”?《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从即日起至今年7月20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省政府法制办提意见。

联系人:省政府法制办经济立法处 杨柳;

电话:0731-89990735;

传真:0731-89990730;

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

邮编:4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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