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长沙市城区小学生早上上课时间调整到8:30的通知

26.08.2016  20:44

各区 (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经过前期广泛调研和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代表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我局决定从2016年下学期开始将城区小学生早上上课时间调整到8:30,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结合实际参照实行。调整小学生早上上课时间,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实施,也关系到市委关于城区道路交通“倡错峰”要求的落实,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要求》(GB/T17223—2012)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城区小学上课时间调整到8:30后,城区各小学要根据本校实际科学安排每天作息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每天阳光体育锻炼1小时。

2.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实施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因推迟早上上课时间而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同时严格控制每日课外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

3.加强早到学生管理。城区小学要统筹安排值日教师负责每天的早到学生管理工作,做到“早到可进校、进校有事做、做事有管理”,各小学要对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小学生8:30上课”作出必要调整,在开校门时间,值日教师到岗时间,值日工作职责要求上做好对接,做好早到学生的管理。考虑不同家长早上上班时间不统一,各小学不得因为推迟早上上课时间而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推迟到校时间,要为早到学生的家长提供方便。

4.强化作息制度监管。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作息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今年秋季开学要对所辖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小学早上上课时间调整到8:30,对违反规定擅自提早开展集体教育教学活动、强制学生推迟到校和对早到学生管理无序的学校予以严肃处理。

5.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和解读,提高师生员工和家长社会的知晓率,争取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