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再次提标

16.08.2016  10:05

  近日,笔者从县人社局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进一步推进城乡居保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本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据悉,我县从2014年7月首次提标以来,至2016年7月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1.2亿元。今年的调标工作正准备启动,计划为全县6.6万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调整基础养老金,预计月增加养老金发放数额33万元。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