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蒸湘区城乡居保中心三措施加强重复待遇追收

13.06.2016  20:48

  今年以来,衡阳蒸湘区城乡居保中心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湘居民社险函〔2016〕8号)文件精神,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重复待遇追收,确保了基金安全。 

  (一) 强化数据核查。 为确保居保基金安全,杜绝冒领多领养老金,区城乡居保中心一是通过每月或每季定期将待遇领取人员、每月新增发放人员信息在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平台中利用数据比对功能与社保退休人员数据进行核查等方式,比对是否存在重复领取待遇人员,有效防止了重复领取待遇情况。二是采取系统疑似死亡信息比对或与当地卫计部门、公安部门实名核对等方式,确定城乡居保享受待遇人员中的疑似死亡人员信息,经核实后第一时间按政策处理到位,坚决杜绝基金流失现象发生。 

   (二)建立奖励机制,加强死亡上报稽核制度。 一是建立死亡参保人员月报制度。要求全区各镇(街道)劳保站每月20日之前以纸质文档形式上报辖区当月发生的死亡人员名单,年末政府将对及时上报或有效举报多领取养老金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奖励。二是区城乡居保中心每月对全区6个镇(街道/片区)每月上报的死亡人员通过电话、实地进行严格稽核抽查,分别对死亡时间、人员等情况加以核对,对死亡瞒报和迟报情况有效杜绝。三是建立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即向及时上报的死亡参保人员家属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600元/人,提高参保死亡人员家属上报的积极性。 

   (三)建立月报机制,加强养老金追收力度。 对经查实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或疑似死亡人员及时暂停城乡居保养老待遇,每月初将名单及多领金额通过城乡居保网络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镇(街道),要求他们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参保人来区城乡居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及时追收;对因外出等原因追收工作有困难的,请社保经办机构从其社保养老金中代扣;对欺诈冒领城乡居保养老待遇超过5000元的,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1—3月,追回重复领取待遇10.35万元,有效杜绝养老金的流失,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