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垦开启新一轮改革 进一步激活农垦经济

31.03.2017  01:59

红网长沙3月30日讯(通讯员 陈超云 周胜蓝 时刻新闻记者 廖洁)日前,湖南省发布《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3号),这是湖南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文件精神,继2000年湖南推行国有大中型农场体制改革后,又一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实施意见》强调,湖南农垦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为主线,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有效整合资源、推进产业升级,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新园区以及示范基地、骨干企业、主导产业,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在全省率先建成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更大贡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农垦事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

实施意见》共四个部分十八条,明确了进一步推进湖南农垦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措施。根据《意见》,到2020年湖南农垦要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运行机制,建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影响力的现代农业企业和企业集团;建成一批稳定可靠的大型粮食、棉花、油料、水果、蔬菜、茶叶、畜禽、水产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园区,有较好带动能力的主导产业和优质品牌;实现政府对农场区域内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统筹规划和有效管理,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改善民生政策在垦区实现全覆盖;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进步,职工群众收入大幅度提高,美丽农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

实施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湖南农垦新一轮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新一轮改革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施策、坚持政策引导,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主体,将极大地盘活国有农场土地、资本、人力资源等国有资源或是资产,进一步激活湖南农垦经济,最大限度释放农垦生产力,不断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