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到位” 降低上诉率

15.03.2016  12:18

   湖南法院网讯   (于杨宁 彭妍) 2015年以来,祁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五个到位”,有效降低上诉率,提升服判息诉率,全面助推司法质效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诉讼引导到位,确保当事人准确行使诉权。

    该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在诉讼中心设立了导诉台,每个工作日安排工作人员担任导诉员,负责解答当事人有关诉讼事项办理的咨询,做好立案引导解释工作,纠正当事人一些不恰当的理解和预期。通过行之有效的诉讼引导工作,在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化解了审判压力,自导诉制度实行以来,导诉台共接待当事人3218人次,指引当事人向其他部门处理共850人次,协助立案1321个。

    坚持庭审把关到位,确保案件公正裁判。

    严把庭前准备关。制定了庭前准备规则,要求开庭前做好送达工作、证据交换工作、做好阅卷审查工作、程序处理工作。通过庭前准备,初步固定诉讼请求、固定证据,固定争执焦点,确保庭审规范有序。2015年,该院民事审判在庭前准备阶段共处理变更诉讼请求138起,申请延迟审理58起,申请诉讼保全428起,按法律规定和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342起,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诉权。

    严把庭审质量关。开展“庭审评查”活动,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庭审观摩,对主审法官的庭审形象、庭审程序、庭审技巧、语言表达及庭审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打分,通过庭审评查,找出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促进审判质量的提升。2015年,该院共组织庭审观摩12场次,通过观摩点评,共评选出4次优秀庭审,8次合格庭审,无不合法庭审。

    严把自由裁量关。采取定期交流学习和案件归口审判两项措施,规范民事案件的自由裁量权。针对损害赔偿案件责任认定、划分涉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情形较为普遍之情形,该院设立了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此类案件,以达到裁判尺度的统一平衡。

    坚持审判管理到位,确保司法绩效提升

    是抓好审判流程监控。在立案环节,实行由电脑随机分案的案件分配制度,避免案件受到外来因素的干扰。在审限监督环节,严格延期审理审批程序,努力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在结案环节,实行归口管理,加强审判信息录入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结案。

    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建立案件评查、文书评查和庭审评查责任机制。全年共评查常规案件2566件,专项评查涉诉信访案件,被上级法院发改案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47件,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36件。

    抓好法律文书上网。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做到论证缜密,说理透彻,把法律适用过程充分展示给当事人,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认真贯彻法律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提升裁判的公信度。2015年,该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

    坚持调解力度到位,确保矛盾纠纷和谐化解。  

    以立案调解为入口,在立案审查阶段,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由立案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以庭审调解为核心,根据庭审调查,辩论阶段出现的具体情况,法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结合公平、合理、自愿原则及当事人履行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协商,鼓励和支持当事人在庭审达成调解协议。以庭后调解为延续,对一些法律关系复杂,双方矛盾尖锐,在庭审中无法调解的案件,在庭后,积极与当事人亲友、代理人、基层组织联系,邀请他们参与协助调解。此外,该院加强与民政、交警、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合力化解民事纠纷。2015年,我院共审结民事案件3239件,通过调解结案或通过调解撤诉结案2101件,调撤率达64.88%。

    坚持判后答疑到位,确保当事人服判息诉。    

    该院坚持将判后解释法工作与回访案件当事人相结合,采取当场访问为主,事后访及上门访、电话访为辅的方式,把案后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回访、释法的形式加以化解,消除当事人因对判决不理解而引发的不满情绪,使之服判息诉,自愿接受法院裁判,履行生效裁判所履行的义务。

来源:祁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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