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税执法督察工作注重突出“三个导向”

20.11.2015  09:21

今年以来,湖南地税系统严格落实《税收执法督察规则》规定和省局党组年度工作部署,注重突出“三个导向”,切实抓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突出系统导向,不断扩展执法督察的覆盖面。 湖南地税把税收执法督察作为大力提高执法水平,强力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抓手,省市县局三级联动,执法督察覆盖面得到较大扩展。今年省局组成14个税收执法督察组,按照一个市州一个城区局(包括直属局)、一个县(市)局的安排,对14个市州28个县(市区)局进行了督察,同时每个市州还复查了一个去年被督察单位,经省局督察的单位达到42个。各市州局按照省局规定也抽取了两个县(市区)局开展督察。在省市局督察之前,全省144个县(市区)局对照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全部开展了自查。

突出问题导向,有效提升执法督察的指导性。 今年,湖南地税在督察内容的针对性和督察结果的共享性上着力,执法督察工作的指导性明显加强。一是督察内容指向更有针对性。省市局既严格落实总局必查项目,又通过征求各业务部门意见筛选确定出本级局必查项目和选查项目。如省局就把组织收入原则执行、费(金)征管、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企业所得税征管列入了全省系统必查项目。上情与下情的有机结合确保了督察的针对性。二是督察结果多方共享。省局召开了党组成员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执法督察情况汇报会,专题听取法规处的综述和4个有代表性督察组的详细汇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云英对如何改进督察工作,抓好结果运用作出了重要指示;法规处把督察发现问题分类别分市州整理后送各业务部门,既原汁原味地反映了基层税收执法的真实情况,又通过部门审核把准了督察发现问题的定性关。各市州局都召开了执法督察情况反馈会,多地还要求所有县(市区)局局长参会,第一时间发挥督察结果对工作的指导作用。各市州局和被督察的县市区局都根据督察结果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既逐一整改问题,更举一反三以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

突出绩效导向,着力强化执法督察的效用度。 绩效管理是各项工作的“指挥棒”。湖南地税今年把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情况多角度、多层面与绩效管理结合,有力地强化了工作的效用度。省局今年将把税收执法督察情况纳入了对市州局的绩效考核,并对14个市州局逐一下了发《税收执法督察处理意见书》。各市州局和县(市区)局将省局、本级局开展的税收执法督察情况同样列入对下属单位的绩效考核,并对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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