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税局五项举措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23.06.2016  17:37

  今年以来,福建省地税局将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列为与组织收入工作同等重要的“一号落实工程、一号督查事项、一号考核任务”,纳入《2016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并作为今年评定税收工作成效的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举全局之力,全面推进方案落实。

   一、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改革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涵盖省局各处(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省局办公室。建立完善落实《改革方案》的序时推进、文件运转、典型选树宣传、资料数据报送等制度、机制。二是及时召开“深改”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目前,共召开“深改”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工作例会6次,有力保障了《改革方案》的推进落实。三是加强培训宣传,将《改革方案》纳入2016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党组会、培训会及局领导下基层调研等形式向全系统深入传达《改革方案》精神,要求全系统认真领会《改革方案》内涵,定目标、出举措、抓实效,确保《改革方案》落地生根。

   二、建立文件台账,督促任务承接

  根据福建省改革实施方案、国地税共同改革工作安排和地税改革工作措施,建立任务和文件台账,对照总局下发的配套文件和改革文件,按照是否已经转发、是否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是否按进度开展等方面,按月逐项对账,督促落实,完成一项核销一项,各项重点改革措施和创新改革措施等均如期推进。

   三、强化国地税合作,突出改革成效

  一是把深入开展国地税合作作为落实《改革方案》的“先手棋”,在征管体制改革中深化国地税合作,在国地税合作中推进征管体制改革落实,持续推动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力促改革工作见实效。二是建立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和合作机制,国、地税两家轮流主持,研究部署“深改”和国地税合作工作;联合下发加强国地税合作的意见和配套的合作工作任务分工表,实现合作工作制度化、常态化。2016年国地税合作工作分别得到常务副省长张志南、时任副省长郑晓松的批示肯定。

   四、开展典型宣传,引领推动改革

  在省局网站开设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栏,及时发布各类政策解读和最新改革工作进展。省局统一订阅总局编制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解读》,分发全系统学习。组织各级地税机关深入开展“树典型、创示范、带全面”活动,推动各处(室)选送落实对口改革任务的典型单位上报总局有关司局,同时在全省各级地税机关,选树全面系统落实《改革方案》的典型,提炼总结好做法、好成效,组织全系统开展学习。按要求于每月3日前向总局上报该省落实《方案》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报告,今年3月起已报送3期。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完成

  将贯彻落实《改革方案》作为重点督办事项,年初即已纳入《2016年福建地税系统督查工作计划》,计划于今年下半年组织系统督查。平时,对照《落实征管体制改革任务分工表》及《改革方案》安排与举措,按时间节点开展日常督办,全面跟进督促落实。同时,认真对照总局督查其它各省市通报问题,部署开展举一反三的自查整改工作,并启动重点督办,对总局出台的改革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逐件对照梳理,及时补缺补漏。将《改革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纳入2016年绩效管理考核,加强对建立责任机制、落实改革文件情况的考核,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预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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