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权力清单时间表:市县2016年底完成

26.03.2015  18:2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并为地方政府推进权利清单工作排出了时间表。

根据《意见》,推行地方政府权力清单的工作目标是,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根据《意见》的要求,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乡镇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而长沙于去年11月正式向社会公布《长沙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长沙市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承诺“权力全部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权力清单涵盖了70多家市直单位3612项行政职权事项。包括行政审批项目219项、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3393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58.2%,部门行政职权精简率高达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