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在实践中不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17.12.2018 13:00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017年11月,省财政厅依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5号),先行先试,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确定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为我厅常年法律顾问,为五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申领取得了公职律师证。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于2018年11月制定并印发了《湖南省财政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对法律顾问的招聘、权利及义务等进行了制度明确。自此,省财政厅初步建立并完善了以厅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并进一步健全规范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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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201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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