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争土地闹上法庭 张家界中院化纠纷现场开庭

07.03.2016  19:24
巡回审判庭审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陈劲兵 盖景阳) “县法院到村里开庭还经常能瞧见,市法院到村里开庭还是头一回看见呐,市里的法官水平确实是很高。”3月4日,在张家界市桑植县瑞塔铺镇马井村刚旁听完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现场庭审的老百姓对法官庭审水平赞不绝口。

  张家界中院民一庭在该村现场审理的是上诉人陈功某与被上诉人王玉某、陈红某确认土地交换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上诉人之子陈红某(被上诉人之一)于2006年11月与被上诉人王玉某在村干部的参与下签订土地交换协议,之后双方按协议约定对土地进行执业管理。2014年,陈功某以其是陈红某与王玉某交换的土地的共同管理人,陈红某在签订协议时未经过其同意为理由,向桑植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土地交换协议无效。桑植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一审判决驳回陈功某的诉讼请求,陈功某不服,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之所以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中是因为我们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中有两位为近八十岁的老人,出行确有不便。同时,在当事人家门口开庭办案,更方便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使他们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法院裁判结果。”该案审判长肖昌全介绍说。

  庭审中,审判员不仅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还认真细致地向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宣讲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为使当地群众学到更多法律知识,庭审结束后,该院民一庭法官还专门解答了当地村民提出的法律咨询6个,受到了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 来源: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