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纪委通报4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10.10.2016  03:16

  日前,省国资委纪委对4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湘电集团特变电工有限公司虚开材料发票套取现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由特变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伟平授意,2014年7月9日、2015年9月18日,特变电工生产供应部副部长谭志民、供应员晏柳分别与相关材料供应商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共套取现金16万余元。而后,由特变电工办公室主任夏文峰造表,吴伟平批准,将套现的现金以节假日津补贴名义分多次向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党支部委员和部分办事人员发放。

  经湘电集团纪委研究决定,对吴伟平、谭志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行政职务处分,按普通员工安排工作;对夏文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晏柳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特变电工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李云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特变电工销售部部长尹少艺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对特变电工财务部部长黄燕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所得款项。

  2.湘煤集团涟邵实业公司违规组织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2015年8月1日,涟邵实业公司利用组织2015年度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机关管理人员到怀化芷江“受降纪念坊”参观见学之机,组织前往与芷江相邻的贵州铜仁梵净山旅游,而后,将相关费用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经湘煤集团纪委研究决定,对时任涟邵实业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袁于胜和总经理刘东红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机关总支书记彭海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党委工作部部长关俊军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涟邵实业公司收缴到贵州梵净山旅游和随行家属参加本次活动的经费。

  3.湖南财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先明违纪用公款进行高消费问题。

  2012年7月,湖南财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先明违规持有公司出资购买用于商务接待的高尔夫俱乐部会籍证,并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违规进行消费10次。

  经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纪委研究并报党委批准,给予罗先明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并退还高尔夫俱乐部会籍证,退缴已报销的费用。

  4.省国资公司职工董事、工会副主席柴国清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6年春节期间,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工会副主席柴国清收受下属公司职工2瓶“五粮液”酒、2条“和天下”香烟和1000元红包礼金。

  经国资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柴国清党内警告处分,退回违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