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今起施行 篡改或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01.10.2017  22:36

  红网时刻10月1日讯(记者 李慧芳)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依据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规定,将被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都是中国人!”一部电影《战狼》给人们再度重现了利比亚撤侨过程中,中国大使馆与边境警方交涉的场景!那国歌、国旗带给中国人民的庄严、自豪和安全感!也进一步激发了全体中国人民爱国歌国旗,维护国歌国旗的决心和高潮。

  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并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